我坐在地板上,抬着右前爪停在空中,开始回想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几个月前我第一次穿成狗的时候,走个路还顺拐,四条腿各走各的把自己绊了个跟头。闻到屎味儿差点当场吐出来。现在闻到屎味儿我能分辨出是兔子的还是羊的,并且下意识想去闻第二下。
适应不是因为狗的身体好用,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当狗比当人轻松。
狗不用考试,不用交作业,不用考虑高考志愿。狗不用担心林栀音信不信我说的话,狗只需要陪在萝拉身边,她就会把脸埋进我脖子毛里说别扭的心事。狗帮贵族老巡边界,贵族老会给我吃前线士兵待遇的排骨。狗在面包房推回去一块黑面包,胖婶会自己掰一口再分给孩子。这些反馈都立竿见影,不像原来世界,你对一个人说了真话,她信不信你永远不知道。
但这不是理由。真正的理由让我有点发毛。
我在享受当狗。
舔人恶心。但当时萝拉手上有魔法课烧出来的焦味,咸的,指尖凉,手心热。我舔她手指的时候想的是让她别哭了。那个动作不用思考,不用组织语言,不用选时机。当人要对林栀音开口说实话之前,我在食堂叠了三层甲。当狗只需要舔一下,什么都说了。
我放下右前爪,把下巴搁在地上,对着走廊尽头魔法灯的光斑叹了口气。狗叹气的声音是鼻子先出气再用喉咙哼一声,我现在对这个声音的掌握程度已经到了能区分叹气等级。刚才那声是七成自嘲三成认命。
认命。我连认命都认得这么熟练。
走廊那头传来羽毛笔滚落桌面的声音,接着是书本合上的闷响。萝拉肯定抄第三章第三段抄睡着了。我站起来往书房走,爪子踩在石砖上没发出声音——我什么时候学会无声走路的?算了,这已经是最不重要的问题了。
书房里魔法灯还亮着,羊皮纸摊在桌上,墨水瓶盖子没盖,羽毛笔滚到桌角。萝拉趴在桌沿睡着,红头发散在抄了三行的作业上,笔杆上还沾着她手指上的墨水,嘴角压着袖子,口水把袖子浸湿了一小块。
我在她脚边趴下来,把下巴搁在她拖鞋上,闭眼。
舔就舔吧。反正舔都舔了,吐不出来了。明天巡边界还有正事要干,树林那个铁锈味我得想办法让贵族老知道。怎么让他知道——这不是现在该想的事。
魔法灯的光角又暗了一层,我耳朵转了转,没睁眼。
丫头睡迷糊之后呼吸会变沉,嘴里的口水把羊皮纸上第三段元素属性染湿了一个角。莱纳斯明天收作业的时候,一看纸上有口水印,第一反应肯定是瞪我。反正他什么锅都往狗身上甩,我已经习惯了。
书房安静得能听见楼厨娘在刷最后一锅。我趴在她拖鞋上,脑子还在转树林铁锈味的事。得想个办法让贵族老明天巡北边的时候往林子那边多走两步。叼他裤腿不管用,上回叼了他还跟管家开玩笑说科迪想借银币买肉干。用狗的逻辑引导人类行动,这件事我已经总结出了一套方法论。第一要反复,第二要配合肢体语言,第三不能咬坏东西。
我正在心里过第三遍明天巡边界的战术方案,萝拉猛地从桌上弹起来。
“科迪!”
她嗓子是哑的,刚睡醒那种含混,但音量不小。我耳朵往后压了压。她眼睛还没完全睁开,手已经在桌上乱摸,摸到墨水瓶差点打翻,又摸到羽毛笔滚到地上,最后摸了个空,手停在半空中。
“我没走。”我说。
当然我说出来的是短促的一声低吠,加尾巴在地板上扫了两下。但她听得懂。
她眨了几下眼,看清我确实趴在她拖鞋上,肩膀慢慢松下去。然后又猛地直起来,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印,扭头看了眼羊皮纸上那滩湿痕,耳根红了一截。
“我刚才梦见你跑不见了。”她把脸别过去,假装在整理被她压皱的作业纸,从书堆底下抽出木尺压在边角,手上的动作没停,声音却比平时轻了一大截。“跑到北边林子里再也不回来了。”
我抬头看她。
她没看我。木尺压平了纸角,她还在用手指捋那根本没褶子的纸边,捋了三下,捋到第四下的时候,手指停在纸上。
“厨娘说你这种聪明的狗不会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迟早会走。我去厨房拿点心的时候她说的。”她顿了顿。“我没信。但她说完我就开始做梦了。”
厨娘。明天去厨房我得多蹭她两根肉干,不,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