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以杉在那扇门前停了两秒。
走廊一片静谧,灯光柔和地铺在深灰色地毯上,两侧的房门关得严实,像封存着什么秘密。
他抬手,指腹悬在门铃上方,没有立刻按下去。
这地方他第一次来,却像是早就见过。城东,闹中取静的地段,私密性第一,舒适度第二。是方顷会选的地方。但也就只是“会选”而已,不是“想待”的那种。
他看过采访,方顷说自己住在西山——那边全是独栋别墅,能看见缜城的海岸线,那才是他的地方。这里么,大概是个落脚处。
林以杉在心里给这个地方定了性,意料之中。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仿佛在审视某个乱入高奢广告片场的路人:牛仔裤,浅蓝色卫衣,版型宽松又柔软,显得人乖;叠穿的衬衫也是纯棉的。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配饰,反正时尚完成度看脸。
用小白兔引起他的注意,够了。接下来该怎么做,是另外的打算。
但他没想到方顷会这么快就来电话。他以为要等很久。一周,两周,一个月?都有可能。他甚至想过,要是那人真的一直“没心情”,他是不是该找机会在哪个饭局上“偶遇”一下。
结果这才第八天,电话就来了。那声音还是懒懒的,像对什么都没兴趣,只报了个地址,就挂了。
林以杉当时盯着手机看了好几秒,压根没记住地址,还是翻了电话录音才找来的。
这人到底想不想睡?林以杉撇撇嘴,按响门铃。
管他呢,反正我想。
最好的结果当然是按计划来。但如果……如果真的不行,也不是不能退一步。
第一声铃响完,屋里没动静。林以杉迟疑地看了眼手机:明明没搞错。
他又按响第二遍。
再次等待片刻,门被人从里边打开。
方顷站在门口,握着手机贴在耳边,目光扫过他的脸,往屋内扬了扬下巴,示意他进来。姿态随意,连电话都没有挂断的意思。
林以杉迈进玄关,目光一落在面前的人身上,就没能移开。
那人身上不是酒吧里的黑衬衫,也不是传闻里那些高定西装。
他穿着一件睡袍,黑色的,垂感极好,面料在灯光下泛着隐约的丝光。腰带松松垮垮地系在腰间,在腰侧打了个简单的结,领口不算低,却因为他侧身让门的动作而微微敞开,露出半边锁骨,和锁骨下方一小片皮肤。
他额前的刘海不再像白天那样梳上去,任凭它垂着,微微遮住眉骨。这个发型让他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几岁,脸上那股生人勿近的气质也被冲淡了些。
也仅限“一些”。那双眼睛看过来的时侯,依旧是淡淡的,像隔着什么。
“……知道了,你把文件发到我邮箱里。”方顷对着电话那头说,声音不高,在安静的玄关里显得格外清晰,“明早会议照常。”
他边说边往客厅走,林以杉跟在后面,目光从他湿漉漉的发梢滑到后颈,又从后颈滑到睡袍勾勒出的肩线。
那件睡袍的料子太好了,垂坠感强得过分,随着他走路的动作,隐约勾勒出从后颈一直延伸到臀部的线条——流畅,利落,像某种大型猫科动物蛰伏时的脊背。
方顷走到衣柜前,弯腰从里面拿出一件叠得整齐的睡袍,回身递给他。弯腰的瞬间,领口往下滑了一点,露出胸肌间的沟壑,他抬手拉了拉领口,那点皮肤又被遮住了。
林以杉一言未发地接过睡袍,指间面料柔软光滑,心里颇为不爽地想:反正都是要脱的,遮什么遮。
他将自己的目光扒下来,转身进了浴室,关上门。
浴室比他想象中更干净,整洁得疑似样板间。洗手台上只有一瓶洗手液,陶瓷瓶身,没有标签。镜柜里面整齐地摆着几套基础护肤品、沐浴露和洗发水。
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像方顷身上那件睡袍,黑色,垂感极好,但面料上没有一颗扣子多余的。
这个人对“多余”的容忍度可能为零。
林以杉打开花洒,闭眼深吸了口气。水砸在瓷砖上,声音正好能盖住他擂鼓似的心跳。他想:待会儿最好也是。
等洗完出来,只见方顷坐在沙发上,手机依旧贴在耳边。
“……嗯,明天之前把最终版发给我。”方顷对着电话那头说,余光瞥见他出来,头也不抬地朝他招了招手。
林以杉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沙发很软,陷下去一块。方顷还在讲电话,声音依旧是那种不紧不慢的腔调:“……文件你再过一遍,第三部分的措辞有问题……对,就是……”
林以杉盯着他的侧脸。灯光从斜上方落下来,在他鼻梁一侧投下淡淡的阴影。方顷的睫毛不算长,却密,垂眼时在眼睑上留下一小片痕迹。嘴唇薄,唇色偏淡,随着说话时微微开合。
他盯着那片唇,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这人从开门到现在,没正眼看过他几次。
电话里那些公事,真的非得现在处理?明天早上开会的东西,非得今晚十一点交代?
林以杉眯了眯眼。
“知道了,电子版发邮箱,明早的会推迟半个小时。”方顷终于说了最后一句,把手机从耳边移开。
手机还没放下,手腕就被人握住了。
他一愣,指尖猝不及防地一松,手机脱手滑落在柔软的地毯上,发出一声闷响。
方顷偏头,对上林以杉的眼睛。
那双眼睛此刻还是亮的,笑意却消散了。不再是酒吧里那种势在必得的光,而是藏着火,压着没烧出来,却仿佛有着实质的、烫人的温度。
“方大少爷。”林以杉开口,声音低了几分,“方总。”
方顷挑眉看他。
“您可真是个大忙人。”林以杉说,语气里带着点咬牙切齿的意思,“电话讲一路了。我澡都洗完了,您还在讲。”
方顷漫不经心地弯弯嘴角,没有抽回手,也不打算解释。只是用另一只手扳过林以杉的下巴,力道不轻,慢悠悠地说:“反正晚上的时间都给你,还不知足?”
林以杉吃痛蹙眉,却没躲:“那就麻烦你专心一点。”
话音刚落,他拽下方顷的手,吻了上去。
方顷没想到他这么直接。
他本以为会先聊几句,或者喝杯酒,做点无伤大雅的闲事。可他什么都不说,就这样直奔主题,干脆利落得像早就计划好了。
更没想到的是,这人的吻是这样的。
林以杉接吻的路子和他本人的风格实在不相符:没有花哨的技巧,却也不像毛头小子一样乱啃。
他就那么从容不迫地、一下接着一下,像是在品尝什么似的啄吻。嘴唇贴着嘴唇轻轻蹭过,微微用力,随后松开,再贴上来,每一次都比上次深一点。
就像是……远处的狼飞奔而来,却不是想咬你,而是窝在人的怀里,轻轻地舔了你的手。
方顷其实不怎么喜欢接吻。这些年枕边人断断续续、来来去去,接吻不过是前戏的一部分,完成任务而已——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麻木。
可这回好像不太一样。
这人吻得太慢了。慢得让人不得不注意嘴唇上的触感,感受到每次分开后的凉意,像是在告诉他:我不急,我有的是时间。
他本做好了应对林以杉的各种准备,谁知对方根本不按套路出牌,一上来就打得他措手不及……
方顷发现自己居然挺喜欢。
简直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