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日。星期四。多云。
今天体育课,她坐在看台上。宋晓然坐她旁边,膝盖上摊着速写本,铅笔沙沙地响。她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本英语单词本。从上课到下课,那本单词本一页都没翻过。我知道,因为我一直在看她。我假装在练投篮,每投一个球就往看台方向看一眼。不是刻意的,是我的眼睛自己会往那个方向转。
她今天穿的还是那件校服。袖口的线头还在,被风吹起来,像一小截白色的天线。她把校服扣到最上面一颗,领口严丝合缝地贴着她的脖子。五月的天已经热了,篮球场上的男生都脱了校服只穿短袖,后排的女生把袖子卷到手肘以上,只有她,扣子一颗都不解。她总是这样,把自己裹得很紧。像怕有什么东西会从领口漏出去。
我投了十个三分,进了八个。顾深在篮下捡球,仰着头看我,说“你今天手感这么好”。我没回答。我没告诉他,她在看台上的时候,我投篮的命中率会变高。不是因为她看着我——她从来不看我。她低着头盯着那本单词本,一页都不翻。但她坐在那里。她坐在那里就够了。她坐在那里,整个操场就有了中心。
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
高一开学第一天,我从后门走进教室,看见她坐在第一排靠窗。校服扣到最上面一颗,手腕上戴着用透明胶缠住的电子表,低头看课程表。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后背上,把校服晒成一种很淡的藏蓝色。她整个人坐在光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是暗的。不是阴暗的暗,是那种把自己收得很紧、不让光透出来的暗。
我坐在她旁边。她说了三个字:林听风。声音很低,像怕吵到什么人。然后她就低下头,假装在翻课本。我看见她的手指,拇指和食指捏着书页的边缘,指关节微微发白。她翻页的时候很轻,轻到几乎没有声音。像她这个人,做什么都怕弄出声响。
后来我帮她捡了橡皮。她说了谢谢。两个字,还是那么低。我把“不用”两个字咽回去了一半,说出来的时候只剩气音。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敢大声跟她说话。大概是怕我的声音太大了,会吓着她。她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的鸟,任何一点突然的声响都会让她张开翅膀。
那节课剩下的时间,我没有再看她。但我一直在用余光注意她。她写字的时候手腕几乎不动,只有手指在微微移动,字很小,很挤,像一排排蚂蚁。她握笔的姿势很用力,拇指和食指捏住笔杆的地方,有一块硬硬的茧。那块茧不是一两天磨出来的。她大概从小就这样握笔,从小就这样用力。
我后来想,她是不是做什么都很用力。用力写字,用力省钱,用力活着。
食堂。我第一次看见她吃午饭,是九月的一个中午。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个馒头和一包榨菜。馒头表皮已经干了,边缘裂开。她把馒头掰成两半,把榨菜夹进去,低着头吃。嚼得很慢。教室里其他人都在食堂,只有她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日光灯嗡嗡响着,她的影子投在桌面上,很小。
我站在后门外面。她没有看见我。我看见她把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然后拧开水杯——一个磨砂的塑料杯,杯身上印着一朵褪色的牡丹花——喝了一口水。喝水的时候她仰起头,脖子上的皮肤很白,校服领口严丝合缝地贴着她的下颌。吞咽的时候喉咙动了一下,像在咽什么很苦的东西。
第二天,我开始“不小心”多打一份菜。红烧肉、糖醋排骨、鱼块、鸡腿。每一次都推到我们中间,说吃不完。每一次她的耳尖都会红。每一次她都会接过去,低着头,嚼得很慢。她从来不问我为什么每天都“吃不完”。她不问,我也不说。我们之间,有太多这种“不问不说”的东西。
楼梯间。十月的某个傍晚,我被马骏堵在那里。他戳着我的胸口,说你爸不是挺牛吗,让他来啊。我没有还手。不是打不过,是不敢打。我怕打了之后,学校通知家长。我怕我爸接到电话。我怕他来了之后,会当着所有人的面,用那种眼神看我——不是愤怒,是失望。比愤怒更可怕的是失望。我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他失望的眼神。皮带抽在身上很疼,但疼完了就完了。失望的眼神不会完,它会留在那里,日日夜夜地看着你,说你不够好,说你欠我的。
我靠着墙,把拳头攥紧了又松开。五根手指一根一根地松开。马骏觉得没意思,走了。我一个人蹲在楼梯间,把脸埋进膝盖里。
我不知道她躲在防火门后面。不知道她看见了。后来她递给我一瓶碘伏,说“你爸爸打你的时候,你要报警”。声音发抖,但话说得很清楚。我愣了很久,然后说,听风的,你能不能当没看见。她没说话。那天晚上,她把《刑法》故意伤害罪那一条用荧光笔标出来了。是宋晓然后来告诉我的。宋晓然说的时候,眼睛红红的。她说林听风把那页折了一个角,荧光笔划得很重,纸都洇透了。
篮球赛。十一月。我摔了。右膝磕在水泥地面上,破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血从伤口里渗出来,很慢,很浓。我坐在地上,低着头看自己的膝盖。不觉得疼,只觉得丢人。那么多人看着,我摔成那样。然后我听见人群被推开的声音。她冲出来。第一个。蹲在我面前,手按在我膝盖上,手指在发抖。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只剩最后两张,包装袋皱得不成样子。她叠在一起按在我膝盖上,血很快洇透了第一张。她说去医务室,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我抬起头看她。她的眼眶红了。睫毛上沾着不知道是汗还是泪。她蹲在我面前,手按着我的膝盖,手指在发抖。那是我第一次叫她“听风的”。中间多了一个“的”。不是我事先想好的,是那三个字自己从嗓子眼里跑出来的。她愣了一下。我也愣了一下。然后她低下头,把按在我膝盖上的手又往下压了压。
她太轻了。运动会上她晕倒,我抱她起来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重量。一百六十多公分的人,轻得像一把容易折断的树枝。她的头靠在我胸口,额发贴着我的锁骨。我抱着她跑过操场,右膝盖在疼——篮球赛的伤口还没好全——但我没有停。不敢停。怕停了就再也跑不动了。怕停了之后,会忍不住把脸埋进她头发里。她的头发有洗衣皂的味道,很淡,很干净。
医务室里她醒了,我把粥递给她。她接过去,低着头喝。我坐在旁边,看着自己的鞋尖。她喝粥的时候没有声音。和她吃饭一样,嚼得很慢,咽得很轻。像怕被人听见自己在吃东西。我说你太轻了。声音闷闷的,像从很深的地方传上来。她没说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那句话。大概是抱过她之后,她的重量一直留在我的手臂上。不是真的重量,是某种比重量更重的东西。
元旦晚会。她穿了一条浅蓝色裙子。领口有蕾丝边,裙摆到膝盖。头发散着,发尾有一点自然卷。她坐在第一排,离我不到两米。我唱《那些年》,从头到尾没有看她。不是不想看,是不敢看。怕看了之后,手会抖,声音会破,所有人都会知道我在看她。我唱到“那些年错过的大雨”的时候,声音在“大雨”两个字上停了一瞬。不是故意停的,是那两个字卡在喉咙里了。因为我想起雨夜。虽然那时候雨夜还没发生,但我总觉得,“大雨”这个词,跟我们之间一定会有什么关联。
后来许知意问我,觉得林听风今天怎么样。我说没注意。三个字。说出口的时候,我的舌头是僵的。她站在二楼拐角。我知道。我经过的时候,闻到了她身上的味道——不是香水,是洗衣皂混着一点点奶茶店的黑糖甜味。我闻到了,但我没有停。因为我怕停下来,就会把真话说出来。真话是,她穿那条裙子很好看。好看得让我不敢看。真话是,我偷拍了一张照片。很糊。她低着头从教室后门走进来,身后是满教室的彩带和气球,裙摆在膝盖处轻轻晃了一下。那个瞬间我按下了快门。那张照片现在还在我手机里,设成了私密相册,加了密码。密码是她的学号后六位。她不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