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菲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
“宝儿!宝儿!你起了没?”蕙娘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她一贯的风风火火,“崔当家的让你过去!说是新戏的事!”
李小菲迷迷糊糊地从桌上抬起头,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趴在桌上睡着了。纸上还压着胳膊,墨迹已经干透,右手的袖子上蹭了好几块黑印子,像只花猫。
“来了来了。”她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脖子咔咔响了两声,腰也僵得不行。熬夜写戏的代价,无论前世今生都一样。
她匆匆洗了把脸,把头发重新束好,又检查了一下胸口的束胸带。这是她每天早上必做的第一件事,比洗脸还重要。确认无误后,她拿起那一沓写满字的纸,推门出去。
院子里已经热闹起来了。几个年轻演员在练功,喊嗓子的声音此起彼伏。小奇蹲在井边刷牙,满嘴白沫子,看见她出来,含混不清地说了句什么,她也懒得听清。
崔明堂的屋子在正房最东边,门口挂着一串干辣椒,是去年秋天晾的,已经干得发黑了。李小菲每次路过都觉得那串辣椒像一串鞭炮,随时会炸似的。
她敲了敲门。
“进来。”
推门进去,崔明堂正坐在桌前喝茶。桌上摆着一碟子咸菜、半个馒头,一看就是早饭还没吃完。他见李小菲进来,目光先落在她手里那一沓纸上,眼睛微微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平时那副不咸不淡的表情。
“坐。”他指了指对面的凳子。
李小菲坐下来,把手里的纸放在桌上,下意识地用手压了压,怕被风吹散了。
“崔大叔,新戏的本子,我写了个大概。”她的声音有点紧,像是在交作业的学生,等着老师批分数。
崔明堂没有立刻拿起来看,而是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慢悠悠地问:“什么戏?”
“《同窗记》。”李小菲说,“讲的是一个女子女扮男装去读书,和一个男子同窗三年,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故事。”
崔明堂的手微微顿了一下。他放下茶杯,看了李小菲一眼,目光里带着几分探究。
“女扮男装?”他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语气意味深长。
李小菲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自己不该写这个题材。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女扮男装的人写一个女扮男装的故事,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就是女的”吗?
可她就是忍不住。
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她对这个题材太有感触了。她写祝英台的时候,写的其实是她自己。那些小心翼翼的遮掩,那些提心吊胆的夜晚,那些想说又不敢说的话,她太懂了。
“嗯,女扮男装。”她硬着头皮说,“是个老故事,我以前……听人讲过。”
崔明堂没再追问,伸手拿过那一沓纸,翻开第一页。
李小菲紧张地看着他的表情。
第一页,他看得很快。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辨认她那些丑得不像话的字。她知道自己字丑,但没办法,毛笔字不是一天能练出来的。
翻到第二页,他的眉头松了一些。
第三页,他的眼睛微微睁大了。越往后,他翻页的速度慢了下来,目光在某一处停留了很久。
李小菲不敢出声,连呼吸都放轻了。她盯着崔明堂的脸,试图从他的表情里读出什么,但那老头儿平时就没什么表情,这会儿更是像戴了一张面具,什么都看不出来。
屋里安静极了,只有翻纸的沙沙声。
窗外传来小奇练功的喊声:“哈!哈!哈!”一声比一声大,像是在给人鼓劲。
崔明堂翻到“十八相送”那一段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
他抬头看了李小菲一眼,目光有些奇怪。
“这一段,”他指着纸上某处,“你是怎么写出来的?”
李小菲凑过去看了一眼,是祝英台看见鸳鸯那段唱词。
“我……我就是瞎想的。”她说。
“瞎想?”崔明堂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带着几分不信,“‘梁兄你看,那水里有两只鸳鸯,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多亲密啊。’这种话,一个没出过门的大闺女,瞎想想得出来?”
李小菲被他说得脸一红。她忘了,在这个时代,一个“男子”写这种含情脉脉的对白,确实有点奇怪。可她当时写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祝英台的心情,根本没想那么多。
“我……我听说书先生讲过类似的。”她找了个借口,“记性好,就记下来了。”
崔明堂看了她两秒,没再追问,低下头继续看。
翻到“访祝”那一折,梁山伯见到祝英台女装的那段,他又停了。
这次他停了很久。
李小菲看见他的手指在纸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他思考时的习惯动作。
“这一段写得好。”他忽然开口,声音有些哑: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告诉过你。就这几句话,比唱一大段还让人难受。”
李小菲愣了一下。她没想到崔明堂会夸她。
“还有后面那段,”崔明堂继续翻,“祝英台说:你活着的时候我没能嫁给你,你死了我就嫁给你。这话说得狠。不是对梁山伯狠,是对自己狠。”
他抬起头,看着李小菲的目光变了。不再是平时那种长辈看晚辈的慈和,而是一种审视,一种带着几分惊讶的审视。
“你这孩子,”他说,“年纪不大,怎么写得出这种话?”
李小菲低下头,不敢接话。
她没法解释。
崔明堂没再追问,低下头翻到最后。
看到“哭坟”那一段的时候,他的眼眶红了。
李小菲看见了,但不敢说。她假装看窗外的风景,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瞟着崔明堂。
崔明堂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睛,动作很快,像是怕被人看见似的。
翻到最后一页,“化蝶”。
他看完之后,把纸放在桌上,沉默了很久。
窗外小奇已经不练功了,换成几个年轻演员在吊嗓子,咿咿呀呀的,声音尖细悠长,在院子里回荡。
“这出戏,”崔明堂终于开口了,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李小菲想了想,说:“我就是想写一个……一个不一样的爱情故事。不是那种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而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三年,慢慢有了感情,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的故事。”
“三年?”崔明堂抓住了这个词。
“嗯,三年同窗。”李小菲说,“我觉得,真正的感情不是一见钟情就能有的。得相处,得了解,得一起经历一些事。祝英台喜欢梁山伯,不是因为他是才子,而是因为他人好、老实、真心对她好。梁山伯喜欢祝英台,也不是因为她是美女,而是因为她是他的‘兄弟’,是他最信任的人。”
崔明堂听完,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说得对,也不全对。”他说,“戏不是写实,戏是写意。你这段‘三年同窗’,写得细了。戏台上不能像你写的这样,一桩桩一件件都演出来。得挑,得拣,得把最要紧的几件事拿出来,其余的留给观众自己想。”
李小菲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她说的是“电视剧”的叙事方式,一个场景接一个场景,慢慢铺垫。但戏曲不一样,戏曲讲究的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不能像她这样事无巨细地写。
“那我改。”她连忙说。
“不用大改。”崔明堂摆摆手,“框架是好的,细节你回头跟付先生商量,他知道怎么取舍。我是说......这出戏,能排。”
李小菲心里一喜,差点从凳子上蹦起来。
“真的?”
“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崔明堂瞪了她一眼,“不过有几处得改。”
他从桌上拿起纸,翻到某一页,指着上面一段说:“这里,祝英台劝父亲让她去读书,你说的那些话:女子为什么不能读书?男子读书可以做官,女子读书可以明理——这话说得对,但不该这么说。”
李小菲不解:“那该怎么说?”
“你想想,”崔明堂耐心地说,“祝英台的父亲是什么人?是个乡绅,读过书,但不是那种开明的人。你跟他说明理,他听不懂,也不爱听。你得换一种说法。”
他想了想,说:“不如这样说:爹爹,女儿去读书,不是为了做官,是为了不给祝家丢脸。将来嫁了人,若是夫家问起女儿读没读过书,女儿说读过,夫家也高看祝家一眼。”
李小菲听完,心里暗暗佩服。
姜还是老的辣。崔明堂不愧是个读书人,懂人心。他知道祝父那种人,在乎的不是女儿明不明理,而是女儿能不能给家里长脸。换个说法,同样的话,效果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