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很蓝。
比我想象中还要蓝。慕槐总说喜欢海,说海像自由,像远方,像一切干净的东西。现在我知道了——海还像遗忘。能吞掉声音,吞掉血迹,吞掉一个人存在过的所有痕迹。
比如我。
枪在手里很沉。冰冷的金属贴着太阳穴的皮肤,那种触感让我想起她握枪时的样子。那天在别墅门口,她也是这样举着枪,眼神平静得像在切一块蛋糕。血溅在她鞋尖上,她低头看了一眼,然后说下午的SPA要换精油。
多美。
美得让我从那天起,就明白了一件事——我这辈子完了。不是毁在她手里,是毁在我自己手里。因为我竟然爱上了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在我面前杀人,然后关心精油牌子的女人。
多病态。
就像我们这场婚姻。
就像我对她的爱。
车子离开的时候,我让司机什么都别说。其实我想说很多。想说对不起,想说谢谢你,想说如果有下辈子……
算了。
没有下辈子了。这辈子都活得这么难看,下辈子还是别见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戒指。铂金的圈,内壁刻着我们的名字。M & S。三年前定做的时候,设计师问我要刻什么。我想都没想就说,刻名字。我要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永远缠在一起,像我们的命。
现在想想,真可笑。
她的名字是自由的“慕”,是槐树的“槐”。而我的名字里,硬生生嵌进了她的字。槐序。槐花的季节。多美的名字,可惜配我这么个人。
我把戒指握在手心。金属硌得掌心生疼,但这点疼算什么。比起这三年,每天看着她却碰不到她的疼,比起知道她恨我的疼,比起最后她说“我不会等你”时的疼——这点疼,像挠痒痒。
海浪声很大。哗——哗——一下,又一下。像呼吸。像时间。像什么东西在慢慢死去。
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还没遇见她的时候。
那时我在金三角跟毒枭谈生意,住在湄公河边的竹楼里。晚上蚊子很多,热得睡不着。我就坐在河边抽烟,看着黑漆漆的河水,想——我他妈这辈子就这样了?跟这些渣滓混在一起,挣这些脏钱,哪天死了烂在异国他乡,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后来我遇见了她。
在维也纳,歌剧院的地下拍卖场。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头发挽成髻,露出白皙的脖颈。举牌的时候,手指轻轻点着目录,眼神却飘向别处,好像那幅价值连城的古画不过是一件可有可无的装饰品。
我那时候就想——这女人,我要定了。
不是因为她美。美人我见多了。是因为她眼里那种不在乎。那种“全世界都是我的,但我懒得要”的淡漠。
我想撕碎那种淡漠。
想看她为我失控,为我哭,为我笑,为我变成一个有温度的人。
现在我知道了——我错了。
有些人生来就是冷的。像北极的冰,你就算把自己烧成灰烬去暖她,她也只会让你听见冰层裂开的声音,清脆,冰冷,像嘲笑。
我这三年,就是在做这件事——把自己烧成灰烬,去暖一块永远不会化的冰。
多蠢。
多病态。
海风吹过来,带着咸腥的味道。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肺里灌满这种陌生的气息。不像别墅里那些昂贵的香薰,不像她身上淡淡的苦橙叶香水,不像任何我熟悉的味道。
这是自由的味道吗?
如果是,那她终于要自由了。
用我的命换的自由。
值得吗?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这是我唯一能给她、也是她唯一想要的东西了。
这样也好。
我的罪,我的脏,我的不堪——都沉在这里。而她,可以干干净净地走。
去斐济,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
看海,看山,看那些我永远给不了她的、干净的世界。
只是……
只是我偶尔会想,很多年后,她会不会在某一个瞬间想起我?
比如看到海的时候。
比如闻到榴莲味道的时候。
比如听到枪声的时候。
哪怕只是恨。
哪怕只是恶心。
哪怕只是一闪而过的“那个混蛋”。
只要她还记得。
就够了。
毕竟,我这辈子活成这样,总得留下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