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资格评判我的家人,是他,”苏念安指着角落里无意间入镜的一个老人,他穿着过时的空军制服,女儿推着他,坐在轮椅上似睡非睡,“这个人,他看见我的时候眼睛突然睁大了,嘴里一直说‘真像,太像了’,还有他的女儿也一直在盯着我看。我当时并不知道我的身世,只当是他认错了人。后来我去查,他是在东北起义的一名空军,是我们的第一批空军,去过朝鲜战场,在空军的地位甚至比你在陆军还要高。可是那个时候他已经去世了,他的女儿也已经移居美国,这是我离真相最近的一次。”
“他叫林家航,年轻的时候,我吃醋一多半都是因为他。”陆定远虽然看不清楚,但已经猜到了,“他死在我前头了,这是我今年得到的最好的消息。”他老顽童一样憨笑着,但并不是幸灾乐祸,而是生命无常的自嘲。
苏念安一时语塞,只能强行把话题重新拉回来,“所以,杨云澜,她到底是什么人?我找过很多人,有人说她姓杨,在三十年代的巴黎就是留法学生的领袖;有人说她是春望楼的一名妓女,在你结婚之前,是你的情人;还有人说,她是上海一家诊所的护士,她的丈夫姓陆,是那间诊所的医生;甚至还有人告诉我,她姓林,三七年就死了,却从来没有人说过她姓沈。”
“她姓沈,叫沈初霁,祖籍天津,在奉天出生,在并州城长大;因为刺杀并州城督军流亡巴黎,改名杨云澜;因为组织游行,多次进出监狱,被遣送回国,以林乐笙的身份进入军统上海站;后来受军统密派,以杨云澜的身份在我身边开始了长达八年的潜伏,但她从始至终都是一名信仰坚定的革命战士。”
陆定远平静地似乎在说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陌生人。可苏念安是知道的,他的一个研究民国史的朋友告诉过他,陆定远很健谈,一提起那些往事,铺天盖地地故事便会像历史的洪流一样涌出来,即使是一个没当几年兵的一等兵,也能滔滔不绝讲出许多有趣的事情。
所以,当陆定远没有像往常一样健谈,而是草草为沈初霁盖棺定论的时候,苏念安本能地想到了他查到的关于陆定远结婚前的风流韵事,一个可以在得月楼安家的人,又怎么会是长情的人,又怎么会记住一个监视了他八年的女人。
即使沈初霁没有养育过他一天,他还是不由得为她觉得不值,“原来你就是这样看待她的一生的,三言两语就能讲完,有过很多名字,唯独没有以自己真正的名字活过几天的,在你的生命里如同过客一样的女人?”
陆定远忽然笑了,是欣慰,他听到了苏念安语气里的愤怒。血缘就是这么奇怪,因为他们是母子,所以做不到心如止水。
“当然不是。男人的一生才短暂,尤其是在战场上拼杀的人,轰轰烈烈,以战功标记生命的荣耀,即使活到了一百岁,说起来也不过就是血气方刚的那些年打打杀杀的血和泪。女人就不一样了,即使她们的生命像盛放的花朵一样短暂,她们的一生都像黑夜一样漫长,因为她们标记生命的方式不是战功,而是男人回家的次数,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女人。即使是她这样轰轰烈烈为自己活过的人,也免不了等待。”
茶凉了,陆定远为苏念安添水,“我是怕你没耐心听。”
“我要听,”苏念安不自觉地身子往前倾了倾,极认真地看着陆定远的眼睛,“我想知道我对她、对你来说到底算什么。”
没有人不希望自己是在父母的期待中降生的。
苏念安在并州城考察交流的这三天,只要没有行程,就会独自一人在并州城这座仍然保留了许多历史遗迹、遗址,与上海相比完全可以称得上古城的街道上漫步。
他是一个作家,一个写历史缝隙的作家。他偏爱那些已经逝去的、模糊的东西,一点一点用想象、虚构把蒙在那上面的灰尘擦拭,冲洗干净,露出历史可能的本来的面目。所以,他虽然一直生活在上海,却从来没有习惯那里的吴侬软语、水网平原,反而在踏入并州城的那一刻强烈地觉得,这才是自己失散了四十多年的故乡。
尤其是拴马桩巷一大片保存完好的民居,他在那里驻足了很久。
曾经的督军府,陆定远山下的家,即使不进去,也可以看见门内几代同堂,人丁兴旺,就连朝夕相处的邻居来来往往地路过,都会不厌其烦地感叹:“陆老先生真是有福气,儿子、孙子、曾孙子,吵吵闹闹地一大家子,真是享了福了。”
如果他没有被抛弃,大概也会住在这样古老但热闹,满溢着人的生气的宅子里。
***
陆定远在与沈初霁结婚后才真正明白了婚姻的真谛。
虽然那一场婚礼是山里人再寻常不过的一场仪式,甚至还不如一个富户或者地主为自己儿子娶妻的排场大,与他和罗夕宸那一场轰动整个并州城的婚礼相比,实在过于寒酸。
但在那摇曳的红烛里,他终于觉得自己完整了。
人在最开始都是一块从山里直接开采出来的石头,要经过雕琢才能知道自己最终会是什么样。除了天生的材质不同,雕刻的刻刀不同,最终的样子也会天差地别。
而他这一块顽劣的青石,笨拙而粗粝,却是被女人雕刻出来的。他的生母给了他生命,养母让他能活下来,但她们陪伴他的时间都太短,甚至还没等他记住母亲的怀抱是什么样,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
只有秦楼楚馆的妓女不吝啬自己的胸脯,可以让他仔细地寻找早已模糊的,躺在养母的臂弯里、趴在养母的肩膀上、缩在养母的怀抱里的那种名为“母亲”的感觉。那些年老色衰的妓女在夜深人静里唱起自己此生几乎没有机会哼唱的摇篮曲,把陆定远的骨头都唱软了。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罗翰宸会告诉自己的姐姐,他是个柔软的人。
当陆定远告别了那些孤独而荒凉的妓女,第一次走进婚姻的时候,他很庆幸自己遇见的是罗夕宸这样一个比他大了三岁的姐姐。她的内心虽然孤单但并不荒凉,所以,她能给他的更多。她用她波澜不惊的处世之道除去他身上的浮躁,用她上善若水的成人之道积淀他没用在正途上的满腹经纶,告诉他君子百罹成人。
但只有沈初霁,这个与他痴缠了两世的女人,陪他走过了最难最长的一段路。他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就已经足够完整,已经被雕刻完成,虽然有微小的瑕疵——这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而且都应该有的——她既不孤单也不荒凉。
她的生命如此充盈,因为她有为之奋斗终生、牺牲一切的信仰;她的内心足够强大,因为她已经被千锤百炼,所有的苦难在她身上都变成了铠甲,让她“百毒不侵”;她的能力毋庸置疑,因为两世沉淀下来的经验、记忆和锻炼,就算陷入重围,她也可以绝处逢生。
她一步步地教会他敬畏生命,教会他在遍地白骨的战争中坚守人道,教会他直面内心最大的恐惧,还给他天真,补足了他对母亲、姐姐和妻子的幻想和渴望,最终成为她的同道,与她的生命、灵魂在摇曳的红烛中融为一体。
茶香混着书香,在陆定远这间并不算大的休息室里弥漫。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们结婚的那一天,她刚剪了短发,盘不起头发,她也不愿意盘起,所以鬓边别着一枚山茶花形状的发夹,就连旗袍上的盘扣都是山茶花形状的。可是她从来都没有说过她喜欢什么花,只是在军统特训班的时候,歌乐山开得最美的就是山茶花。”
“人只有在有闲的时候才养得好头发。我们第一次遇见,是在一个晚上,上海的外白渡桥。她赤着脚,手里拿着鞋跟断掉的高跟鞋,发髻散开的那一瞬,月光都黯然失色。在巴黎的时候,她扎着很长的麻花辫,跳舞的时候,两根辫子也跟着在胸前起舞。只是后来,跟着我,很忙,伙食也不怎么样,头发便不如从前那样亮了。”
陆定远苦笑着,“她有过四个男人,我算是第三个。说来惭愧,跟着别人的时候,她总是长头发,很黑,很亮,是细心养过的。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浙北一个叫桐乡的县城,那个时候,她的头发已经长到腰部了,瀑布一样,微卷着,是在见我之前编了辫子但特意解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