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完。但他知道对方会懂。
他把日记本放回包里,准备出门。手机又震了一下。不是之前医院的那个男孩了——是另一个:他的一个最早的当事人。那个因为出柜被学校辞退的高中老师。
她嫁给了一个男人——当然是假的,形式婚姻。有一天晚上两个人办完所谓的"家庭聚会",在阳台上喝酒,她忽然说:「沈律师,你是不是觉得我结了这个婚,我们的官司没意义了——」
沈霁说:「案子是案子。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你当初把能托举的都托举上去了。剩余的部分不用接着扛。」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笑声里有酒的气泡声。
「我们下次去'归途',你也可以讲一个故事。」她说。
「讲什么。」
「讲一个改变你的人。」
沈霁默然。他把电话挂了,没有拒绝。
晚上十一点,他坐在沙发上,面前摊着日记。林予安醒了。
> 你刚才写的是什么。你前半夜没写完。被你搁在那了。
> 你看到了。
> 看到了。你说——等捞够了人,等我们的时间线重合——你想说什么。
沈霁咬了一下笔帽。
> 我想去找你。
> 如果能找到一种办法——我想到你的时间去。
> 或者你到我的时间。或者我们在中间的某一年见面。2008年太早了。2024年太晚了。中间有一年——刚好你长大了、我还没老。
林予安沉默了一阵。
> 哪一年。
> 不好说。感觉是2016年。你25岁。我21岁。
> ……你说得好像真的要来一样。
> 万一能呢。万一这本日记不止是日记。
> 万一它还是门。
林予安停了好一阵子。
> 2016年的冬天是什么样的。我这边2008年太冷了。
> 2016年——那年我大二。有时候想,如果那年就有一个人在我的书桌对面,可能后来很多事会不一样。
> 但我现在写信了。已经不一样了。
> 沈霁。你知道吗。你现在是我的'安心处'。
他没解释"安心处"这个典故的来历。而沈霁也没问。他觉得这三个字——他不认识里面的背景,但不妨碍它们清清楚楚地坐在纸上。像一盏稳稳的灯。
> 你是我的。也是。
> 那好。我们都有。
日记本在两个人之间被合上了。后半夜还有风,但房间更暖和了一些。
窗外的灯光:三盏。其中一盏是黄的。黄的那盏是那个凌晨四点还在硬撑着给儿子写信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