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实在等不下去了,要走。他又追到渡口,拿着一张离缘书,说他已经签了,他是自由身了。”
“那不就结了?”
沈梦笙笑了,那笑容里有种说不出的苦涩。
“那张离缘书签了之后,他还在柳氏那里住了两年。”
外祖母把茶杯往桌上一顿,声音不大,但稳。
“所以他是两头骗,”她说,“对你说是柳氏不肯离,对柳氏说是孩子还小。四年,他把两个女人拴在原地,自己两头占便宜。”
沈梦笙看了她一眼:“你好像很懂这些。”
“见得多了。”外祖母没多说。
她想起自己当妇女队队长那些年,调解过多少夫妻纠纷。有些男人就是这样——两头哄,两头骗,出了事就装无辜。她见过太多了。区别只在于,胡吉镇的男人骗的是几块钱、几斤粮票,顾云舟骗的是四十年。
“四年?”沈梦笙接过话,声音平静得可怕。
“四年。”她平静地说,“他对我说的是,‘柳氏不肯离,我求了她两年她才松口’。对柳氏说的是,‘孩子们还小,我再住两年’。他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了四年,把两边都哄住了,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她顿了顿,像是在等外祖母消化这些话。
“四年里,他每天到我这里吃早饭,中午回柳氏那里吃饭,晚上再来我这里吃晚饭。他两头跑,两头都说‘我在忙书坊的事’。我信了。柳氏也信了。我们两个女人,一个信了十二年,一个信了一辈子。”
外祖母深吸一口气。
成亲之后的日子,沈梦笙讲得很平淡。
“我写书,他来卖。他的书坊靠我的书赚了很多钱。我在外面是‘南国第一才女’,在家里就是他的保姆。他的衣食住行,全是我在打理。后来他病了,面瘫、恶疾、卧床不起——十五年,我没有离开过他一天。十五年的每一天,从早到晚,喂饭、擦身、翻身、端屎端尿。”
“你写书,还要伺候他?”外祖母问。
“写书是白天的事。伺候他是晚上的事。有时候写到半夜,他喊一声,我就得放下笔过去。他的药、他的饭、他的擦洗、他的翻身——全是我。笔放下的那一刻,思路就断了。第二天再想捡起来,捡不起来了。所以那十五年,我一本书都没写出来。”
“他没有请人?”
“请了。但他说,别人伺候他不习惯,只要我。他说这话的时候,握着我的手,眼神很真诚。我又信了。”
外祖母沉默了。
她想说:你为什么不走?但她没有说出口。因为她知道,这种话对一个跟了别人四十年的女人来说,太轻飘飘了。走?往哪走?四十年的习惯,四十年的感情,四十年的自欺欺人。不是一条路,是一座山。搬不动。
她换了一个问题:“你写那些书,赚的钱呢?”
“在他那里,”沈梦笙说,“都在他那里。我不太管钱的事,他说他来管,我就信了。”
“你信了四十年?”
沈梦笙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布满茧子的手。
“我信了四十年,”她说,“因为我觉得,我们是一体的。他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他的。我不需要管那些。”
“然后呢?”
“然后他死了。留下一封手书,十年前就写好的。所有的家产——聚贤堂、田产、铺面、宅子、庄园——全是他子女的名字。我能拿到的,只有南国律法规定的那一份。聚贤堂大楼前那块空地的八分之一。”
“八分之一是多少?”外祖母问。
“一分多地。”沈梦笙的语气很平淡。“盖间茅房都嫌小。我没盖。我把地卖了,卖了二十两银子。用那二十两银子,租了这个小院子。”
外祖母没有说话。
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她爹教她算账,说的第一句话是:“伏笙,你记住,不管跟谁过日子,账目要清楚。不清不楚的账,迟早要出事。”
她看着沈梦笙,心想:这女人花了四十年,才交了这笔学费。四十年的青春,四十年的才华,四十年的眼泪。值吗?不值。但她交了,交得干干净净。
“十年前就写好了,”外祖母说,“也就是说,你伺候他最后那十年的时候,他早就把你的那份安排掉了。”
“对。”
“那你恨他吗?”
沈梦笙抬起头,看着院子里的那丛竹子。风吹过来,竹叶沙沙响。一只麻雀落在竹枝上,歪着头看了她一眼,又飞走了。
“不恨,”她说,“我只是替自己不值。”
院子里安静了很久。
外祖母端起那杯粗茶,喝了一口。陈味很重,但她觉得,这比昨天在那个紫檀木床上闻到的沉水香,要真实得多。她把茶盏放在桌上,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沈先生,”她放下茶杯,看着沈梦笙,“你写了那么多情啊爱啊的故事,到最后,你觉得爱情到底是什么?”
沈梦笙想了想。
“我以前觉得,爱情是生死相许,至死不渝。”她说,“后来我觉得,爱情是信任,是把后背交给对方。再后来——”
她停了一下。风吹过来,竹丛沙沙响。空鸟笼的门在风里轻轻晃动。
“再后来我觉得,爱情就是一个人骗自己骗够了,终于醒了。”
她看着外祖母,眼神里没有怨毒,没有悲哀,只有一种很深的、像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疲惫。
“任大小姐,你还年轻。你记住我的话——一个人说爱你,你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他是不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站在你身边?他是不是把你的利益放在他的利益前面?他是不是到死都在为你考虑?如果他做了,他是什么都不说,你也知道他是真心的。如果他不做,他说一万遍‘我爱你’,也不过是放屁。”
“如果都不是,”她轻轻地说,“那他爱的不是你。他爱的是你带给他的东西。你的才华,你的名气,你的银子,你伺候他的那双手。不是你。”
外祖母走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沈梦笙送她到院门口,没有挽留,没有客套,只说了一句:“以后有空了,来坐坐。我这里茶不好,但话还是有的。”
外祖母上了马车,掀开帘子,回头看了一眼。沈梦笙站在门口,暮色把她整个人笼在一层昏黄的光里。她瘦瘦的,孤零零的,像一棵种在花盆里太久了、根已经无处可去的植物。
“沈先生,”外祖母忽然喊了一声。
沈梦笙抬起头。
“你那个话本子,”外祖母说,“叫什么名字来着?”
沈梦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南国情劫》,”她说,“你要看?我送你一本。”
“好。”
沈梦笙转身回去,不一会儿拿了一本薄薄的手稿出来,递给她。递的时候,沈梦笙的指尖在她手背上停了一瞬,像是在确认什么。那一下很短,短到如果不是外祖母这种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根本不会注意。
封面上写着四个娟秀的小字——《南国情劫》。
外祖母翻开第一页,看见一行字:
“此书赠有缘人。愿天下女子,不做沈梦笙。”
她把书合上,塞进袖子里,对沈梦笙点了点头。
“我走了。”
“慢走。”
马车辚辚地驶出去,拐过街角,沈梦笙的身影消失在暮色里。
外祖母坐在车里,把那本《南国情劫》又拿出来,在昏暗的光线下翻了几页。写的确实好,好到她这个不爱读书的人都觉得好。但每一页都像刀子,每一个字都在滴血。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她穿越到这个世界来,到底是干什么的?沈梦笙的故事她听了,然后呢?就这样走了?那她来这一趟的意义是什么?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她来这一趟,不是来看热闹的。她是来听故事的。听完了,就要记住。记住了,就要告诉别人。
她正想着,马车忽然停了一下。
外面传来一个声音——
“借过。借过一下。”
她掀开车帘,看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站在路边,怀里抱着一摞书,正在让她的马车先过。暮色里看不清脸,但那脊背——那挺得笔直的脊背——
她心里猛地跳了一下。
“等一下,”她喊住车夫,“那个人是谁?”
丫鬟探出头看了一眼:“好像是……国子监的刘公子。就是昨天来府里送书的那位。听说他家穷,没钱买书,都是借的,怀里那摞书是从国子监藏书楼借的,下个月要还。”
刘彦卿。
外祖母看着那个抱着书、脊背挺得笔直的身影,慢慢地、慢慢地,把车帘放下了。
“走吧,”她说,“回府。”
马车继续往前走。
她坐在车里,手里攥着那本《南国情劫》,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世界的刘彦卿,跟胡吉镇那个穷书生刘彦卿,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同一个人吗?还是只是名字一样?还是……有人在两个世界里都放了同一个人,等着她去认?
他把书翻到最后一页,看见沈梦笙用极小的字写了一句话:
“任大小姐,你我的相遇,不是巧合。你会明白的。”
外祖母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把书合上,塞进袖子里。手指触到书页夹层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什么硬硬的东西硌了她一下。她没在意,以为是书页折了角。
“行,”她低声说,“我倒要看看,这个剧本,到底是谁写的。”
马车驶过南国的长街,暮色四合,万家灯火一盏一盏地亮起来。一盏,两盏,三盏,像有人在数数。
远处,国子监的方向,钟声悠悠地响了。
(第二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