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声音消失之后,外祖母在床上躺了很久。
刘彦卿。
又是刘彦卿。
她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盯着帐子顶上的花纹发呆。胡吉镇那个穷书生叫刘彦卿,这个世界里给中书令家送书的也叫刘彦卿。名字一样,声音……她闭上眼睛想了想,声音也有七八分像。但那个刘彦卿说话带着胡吉镇的土味儿,这个刘彦卿说话字正腔圆,像念过不少书。两个人是同一个人吗?她不知道。
“巧合。”她对自己说,“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
但她心里清楚,这不是巧合。
她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身体变了,环境变了,但她的名字没变。她两个妹妹的名字没变。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刘彦卿——名字也没变。妹妹的名字能对上,丈夫的名字也能对上。这不叫巧合。这叫有人安排好的。谁安排的?为什么安排?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她得找到答案。
外祖母从不信命。她信的是:事出反常必有妖。既然来了,就别躲,把那个“妖”揪出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一早,她让丫鬟去打听两件事。
第一,这个世界的刘彦卿是什么人。第二,这个城里有没有什么奇闻异事,或者什么……不对劲的人。她说“不对劲”的时候,特意加重了语气。丫鬟不明白什么叫“不对劲”,但还是点了点头。
丫鬟去了半天,回来的时候满脸疑惑。
“大小姐,刘公子的事奴婢打听到了。他是咱们南国有名的才子,家里穷,但学问好,十八岁就中了举人,如今在国子监读书。今年二十了。任大人很赏识他,常请他到府里来。听说他写诗很好,去年中秋诗会,他一首《望月》得了头名。不过这个人不爱说话,脾气也怪,不太跟人来往。”
“行了,”外祖母打断她,“第二件呢?”
丫鬟犹豫了一下,声音低了下去:“奇闻异事……奴婢倒是听说了一桩。城南有个女先生,姓沈,叫沈梦笙,写的诗词和传奇本子风靡整个南国。听说她年轻时跟聚贤堂的东家顾云舟有过一段……”
丫鬟说到“一段”的时候,声音低了下去,眼神躲闪,手指绞着衣角。
外祖母看出来了——“一段”后面藏着的,不是什么好听的话。
“说下去。”
“奴婢也是听说的……”丫鬟吞吞吐吐,“说是沈梦笙当年跟顾云舟在一起的时候,顾云舟家里还有正妻柳氏。沈梦笙顶着骂名跟了他四十年,给他写书、赚钱、操持家务、伺候他生病……结果顾云舟死后,留下一封手书,把所有家产都留给了前头的子女。沈梦笙只得了聚贤堂大楼前那块空地的八分之一。”
丫鬟说到这里,自己先气红了脸:“大小姐,您说这顾云舟是不是人?人家跟了他四十年,他就这么对人家的?四十年啊,大小姐,四十年。一个女人一辈子有几个四十年?”
外祖母没说话。
她想起自己昨天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站在窗前看那个花园,心里想的是“这些东西好看是好看,但跟我没关系”。她那时候还不知道,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有一个女人,用四十年的时间,换来了一块地的八分之一。八分之一是多少?她算了一下,聚贤堂大楼前的空地,大概也就一亩多。八分之一,就是一分多地。盖间茅房都嫌小。
“沈梦笙现在在哪儿?”她问。
“城南,一座小院子里。听说她身体不太好了,不怎么见人。去年冬天病了一场,咳了两个月,人都瘦脱相了。春天才好些,但还是不爱出门。街坊邻居说她是在等什么人,又说不清在等谁。”
“备车,”外祖母站起来,“我去看看她。”
丫鬟一愣:“大小姐,您跟她……认识?”
“不认识,”外祖母系着披风的带子,语气平淡,“但我想知道,在这个世界里,一个有本事的女人,最后能落得什么下场。”
沈梦笙住的地方,比外祖母想象的要寒酸得多。
城南的巷子又窄又深,两边的墙头上爬满了青苔。青苔是湿的,像是刚下过雨。脚下的青石板坑坑洼洼,积着一层薄薄的泥水。她数着门牌号,从巷口走到巷尾,又从巷尾走回巷口。找到第三遍的时候,才在一扇褪色的黑漆木门前停下来。门上的漆已经剥落了大半,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头。门楣上没有匾额,没有对联,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块巴掌大的木牌,刻着三个娟秀的小字——“梦笙居”。
外祖母看着那块木牌,心想:这个人,把自己的名字当作门牌。她是不想让别人记住她住的地方,只想让别人记住她的名字。
丫鬟引着外祖母进去的时候,沈梦笙正坐在廊下的藤椅上晒太阳。
一个独门小院,两进,院子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墙角种了一丛竹子,竹叶青青的,风一吹沙沙响。廊下挂着一只鸟笼,里面没有鸟,空空荡荡的。笼门开着,像是故意开着的。也许鸟飞走了,她懒得关。也许她本来就没打算关,养鸟只是为了听它叫,它要走,就让它走。
沈梦笙穿着一件半旧的藕色褙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银丝已经藏不住了,但精神还好。脸上的皱纹不多,只是眼睛下面有两道很深的纹路,像是哭过太多次留下的痕迹。她的眼睛不大,但很亮,亮得不像一个老人,像一个年轻人。
外祖母第一眼看她,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这是个体面人。
不管经历了什么,脊背没有弯,头发没有乱,衣裳没有皱。她坐在那里,坐得端端正正的,像是在参加什么重要的宴会,而不是在自己的院子里晒秋天最后的太阳。这样的人,外祖母见过——越是受了委屈,越要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不是给别人看的,是给自己看的。意思是:我没有被打倒。
沈梦笙抬起头,看见外祖母,微微愣了一下。她打量了外祖母一下,目光在她的脸上停了几秒,又移到她的衣裳上,又移回她的脸上。
“你是……”
“任伏笙,”外祖母说,“中书令任家长女。慕名而来,想跟沈先生说说话。”
沈梦笙看了她一会儿,忽然笑了。
那笑容里有种说不清的味道。不是客气,不是惊喜,更像是一种……了然。像是她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像是她一直在等一个人,但她不知道等的是谁,只知道那个人会来。现在人来了,她认出来了。
“任大小姐请坐,”她指了指旁边的椅子,“我这里的茶不好,你将就喝。”
外祖母坐下来,丫鬟倒了茶。茶确实不好,粗枝大叶的,带着一股陈味。外祖母喝了一口,眉头都没皱一下。她喝惯了粗茶。胡吉镇的茶比这还粗,她照样喝。
沈梦笙看在眼里,笑意深了一点。她端起自己的茶盏,也喝了一口。
“任大小姐这样的人,不像是来看话本子的,”她说,“说吧,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外祖母放下茶杯,看着她。
“为了你的事,”她说,“你跟顾云舟的事。”
院子里安静了一瞬。
风吹过竹丛,沙沙作响。鸟笼空空荡荡,但风穿过的时候,发出一声极轻极细的呜咽,像是什么东西在远处叹息。
沈梦笙的笑容慢慢收了回去,但没有生气。她只是低下头,看着自己搁在膝头的手——那双手骨节分明,指尖有常年握笔留下的茧子,皮肤薄得能看见青色的血管。她的手指很长,指甲剪得很短,不像一个女人的手,像一个干活的人的手。
“四十年的事,”她慢慢地说,“你让我从哪儿讲起呢?”
“从头讲,”外祖母说,“从你第一眼见到他讲起。”
沈梦笙抬起头,看着院子里的那丛竹子,眼神飘得很远很远。她看了很久,久到外祖母以为她不会回答了。
“好,”她说,“从头讲。”
沈梦笙的故事,从四十年前的春天开始。
那时候她十七岁,凭一首《蝶恋花·春暮》在南国文坛崭露头角。那首词写的是一个闺中女子隔着墙垣听见书生读书声、从此魂牵梦萦的故事——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情节,就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动”,她写得太真了,真到像是她自己经历过一样。可她没有经历过,那时候她连一个喜欢的男人都没有。
“其实我没有经历过,”沈梦笙说,嘴角带着一丝苦笑,“我就是……会写。我能把没经历过的事情写得比真的还真。这是我的本事,也是我的劫数。我写爱情写得那么好,所有人都以为我懂爱情。其实我不懂。我只是会编。”
那首词传到了聚贤堂东家顾云舟的手里。
聚贤堂是南国最大的书坊,印书、卖书、藏书。顾云舟二十七岁,生得相貌堂堂,谈吐风雅,穿一件宝蓝色的长衫,戴一顶玉冠,站在人群里鹤立鸡群。他亲自登门拜访沈梦笙,手里捧着那卷抄录《蝶恋花·春暮》的锦笺,对她说了一句让沈梦笙记了一辈子的话:
“沈姑娘,我早就在你的文章里,与你相识了。”
外祖母听到这里,哼了一声。
“这话说得妙,”她说,“不用花钱,不费力气,听着还像那么回事。你写文章,他读文章。他读懂了你的文章,就说在文章里认识你了。认识的是你的人还是你的字?分得清吗?”
沈梦笙看了她一眼,没有反驳。事实上,她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她说,“但那时候的我听不出来。我只觉得这个人懂我。天底下这么多人读我的词,只有他读到了我心里去。别人读的是热闹,是辞藻,是那些漂亮的对仗。他读的是一种说不清的东西,是字缝里的情绪。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读懂了,他是会演。他把自己演成了一个懂我的人。”
后来的事情,就像一场她写了无数遍的戏文——
顾云舟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她身边。送琴,送香,送书,送药。他在城南租了间小房子,她就搬到对面住,说是“方便商议文稿”。她生病了,他安排丫鬟婆子来照料。她带孩子忙不过来,他就请了保姆来帮忙。
“等等,”外祖母打断她,“带孩子?你那时候就有孩子了?你不是还没嫁人吗?”
沈梦笙摇头:“不是我的孩子。是我弟弟妹妹。我父母走得早,弟弟妹妹都是我在拉扯。那时候大弟十二岁,小妹才四岁。我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日子过得很苦。”
外祖母沉默了。
她想起自己的两个妹妹,想起婉兮在灶台前包饺子的样子,想起芳婳蹲在院子里喂鸡的样子。如果有一天,她也不在了——她把这个念头按下去,继续听。
“所以你那时候以为,”外祖母说,“他对你好,是因为他真心喜欢你。”
“不是‘以为’,”沈梦笙说,“他就是真心喜欢我。这一点我不怀疑。他喜欢我写的字,喜欢我说话的样子,喜欢我在灯下看书时侧脸的轮廓。他是真心喜欢我的。但喜欢一个人,和为一个人负责,是两回事。”
“那你怀疑的是什么?”
沈梦笙没有直接回答。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已经凉透的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不是因为茶凉了,是因为在想该怎么措辞。她放下茶盏,用手指在桌面上画了一个圈,又画了一个叉。
“我怀疑的是,”她说,“他的真心,到底值多少钱。”
外祖母没有追问。她等着。
沈梦笙沉默了很久,手指在桌面上一遍一遍画着圈。然后她清了清嗓子,开始讲那段最让她不堪回首的往事。她管它叫“悬崖”。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他家里有妻子了,”她说,“柳氏,柳家的大小姐。聚贤堂的基业,大半是靠柳氏的嫁妆撑起来的。柳家是南国有名的丝绸商,家财万贯。顾云舟能开聚贤堂,全靠柳家的银子。我知道这些之后,想过退出来。我不想做那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我娘在世的时候说过,女人不能做对不起女人的事。我记着。”
“但他不让你走。”
“对。他不让。”沈梦笙的声音开始发抖,但她的脸色还是平静的。“我收拾了东西要离开京城,他追到南城外。那地方有个悬崖,很高,下面是万丈深渊。他拦住我,我说你让开,他说——”
沈梦笙停了一下,声音低了下去。
“他说,‘你若要走,我便随你一起走。’然后他驱着马车就往悬崖边上冲。”
外祖母的手猛地攥紧了茶杯。
“他疯了?”她说。
“他是故意的,”沈梦笙说,“我现在知道他是故意的。但当时我不知道。当时我只看见马车的轮子悬在悬崖边上,碎石往下掉,掉下去半天听不见响。他抱着我说没有我他活着也没意思……我就信了。”
外祖母没有说话。
她想起了胡吉镇的那个刘彦卿。那个坐在门槛上看书的穷书生,瘦得像竹竿,脊背挺得笔直。她想起自己说他是“穷酸书生的架子”的时候,他眼睛里那一闪而过的委屈。那个人,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做出开车往悬崖边上冲这种事。因为他太硬了。硬到宁可自己扛着,也不会用命去要挟别人。
她忽然想:自己当初说他“穷酸书生的架子”,是不是也像顾云舟的“你若走我便跳”一样,是一种他没做、她却先判了的罪?
“然后呢?”她问。
“然后就是等,”沈梦笙说,“我等了他两年。他说他会跟柳氏离婚——不对,离缘。他说等孩子大一点,等柳氏身体好一点,等他的生意稳定一点。他总有理由,每一个理由听起来都很合理。”
“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