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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入梦来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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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愣了一下:“大小姐呀。”

“我是谁?”

丫鬟的脸色变了,托盘差点没端住,急忙把粥放在床头小几上,凑过来摸她的额头:“大小姐,您别吓奴婢。您是任家大小姐任伏笙啊!老爷是当朝中书令,夫人是王家的大小姐。您今年十七,两年前行的及笄礼。您真不记得了?”

外祖母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任伏笙。她还是任伏笙。

但十七岁。她穿越前二十二岁,现在这具身体只有十七岁。小了五岁。

中书令是什么东西?她爹任德茂是个做小生意的,胡吉镇那间杂货铺才是他的营生。她爹打一手好算盘,精着呢,可那是买卖人的精明,跟什么“中书令”八竿子打不着。她娘王氏管着铺子里的账目,前两天还托人捎话,说进了新布头,让她抽空回去看看,给自己做两件衣裳。

她睁开眼睛,环顾四周。

紫檀木的床,轻绡的帐子,沉水香的味道,丫鬟口中的“中书令”——这一切都在告诉她一个她不愿意相信的事实:她不在了。不在胡吉镇,不在1956年,不在她活了二十二岁的那个世界。她在另一个地方。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但她知道,她得先弄清楚状况。

这是她这辈子养成的习惯——遇到事,先别慌,把情况摸清楚了再说。

“我没事,”她对着那个快要哭出来的丫鬟说,“就是头还有点晕。你跟我说说,家里都有谁?”

丫鬟松了一口气,絮絮叨叨地说起来:“老爷是当朝中书令,夫人是王家的大小姐。您是大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二小姐任婉兮,三小姐任芳婳。府里上上下下四十多口人,管家是李伯……”

外祖母听到“任婉兮”“任芳婳”这两个名字的时候,手猛地攥紧了被角。

任婉兮。任芳婳。

她现实中的两个妹妹,就叫这个名字。一字不差。

她穿越前最后一次见她们,是中秋节。二妹婉兮在灶台前包饺子,三妹芳婳蹲在院子里喂鸡。婉兮说:“姐,你啥时候能歇歇?看你瘦的。”芳婳说:“姐,我明年想去读夜校,你帮我说说爹。”

她答应了。她说:“等忙完这阵子,我就去跟爹说。”

然后她就来了这里。

她的眼泪掉了下来,但她没有哭出声。硬生生地把眼泪逼了回去。

她不能哭。哭了就输了。

外祖母坐在那张大到离谱的紫檀木床上,听着丫鬟叽叽喳喳地说着这个世界的任家,心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得回去。不管这里多好,我得回去。婉兮的夜校还没帮她办,芳婳的学费还没凑齐,妇女队明天还要开会,刘彦卿那篇稿子还没改完——

刘彦卿。

她忽然想起他坐在门槛上看书的样子,瘦得像竹竿,脊背挺得笔直。她想起自己说的那句“穷酸书生的架子”,想起他抬起头看她的那一眼。

那一眼里的委屈,她当时没读懂。

现在她忽然读懂了。

丫鬟退出去之后,外祖母在床上又坐了一会儿。

然后她做了一件很“任伏笙”的事情——她掀开被子,下了床,赤着脚站在地上,把这间屋子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梳妆台上摆着铜镜和首饰匣子。书案上搁着笔墨纸砚,旁边有一摞书。衣柜里挂着十几件衣裙,料子她大半不认识。窗台上养着一盆兰花,开得正好。她拉开抽屉,里面整整齐齐地叠着几方帕子,帕子角上绣着同一个字——“笙”。那是原主名字里的字。

她拉开梳妆台的抽屉,翻出一面巴掌大的铜镜,举起来照了照。

镜子里的脸还是她的脸——眉眼轮廓都熟悉——但更年轻了,皮肤白净了许多,嘴唇上有淡淡的胭脂。看起来就是十六七岁的样子。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感觉自己不像自己,像一个长得跟自己很像的人。但那个人的眼神跟她不一样,怯怯的,软软的,没有她的那股子不服输的劲儿。

她把铜镜扣在桌上,坐回床边,开始理思路。

她穿越了。从1956年的胡吉镇,穿越到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朝代的地方。她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她在这个世界里还是任伏笙,有一个当大官的爹,一个出身王家的娘,两个名字和现实中一模一样的妹妹。她的身体变了——从二十二岁变成了十七岁,白了,细嫩了,没干过活了——但她脑子没变,记忆没变,脾气没变,算盘照样打得飞快。

她暂时回不去。那就先活着。活着,再想办法。

这个世界跟她原来那个世界完全不一样。原来的世界里,她是结了婚的人,是妇女队的队长,是镇上出了名的能干媳妇。她可以卷起裤腿下田,可以撸起袖子跟男人吵架,可以在大会上拍着桌子替姐妹们说话。

可这个世界呢?她是个十七岁还没出阁的大小姐,吃穿不愁,有人伺候,连走路都有人扶着。丫鬟叫她“大小姐”的时候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她是个瓷做的,碰一下就碎了。

外祖母想到这里,忍不住哼了一声。

她从床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外面是一个花园。假山,流水,回廊,亭台,花木扶疏,秋色正好。远处的天际线上,能看到层层叠叠的屋脊和飞檐,像一幅画。有几个穿红着绿的丫鬟在回廊上走过,脚步轻轻的,说话也轻轻的,像怕惊动了什么似的。远处的湖面上,几只白鹭在飞。

外祖母看了两眼,把窗户关上了。

她不喜欢看这些。这些东西好看是好看,但跟她的世界隔了十万八千里。她宁愿看胡吉镇外头那片麦田,看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来,看姐妹们扛着锄头有说有笑地往田里走。那些才是真的。这里的一切,都像是戏文里唱的——好看,但不是她的。

而且她隐约觉得,这个世界不会像表面上这么太平。她爹是大官,她娘是世家小姐,这样的人家,规矩大,是非也多。她在原来的世界里见过的那些干部家庭,表面上风风光光,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弯弯绕绕。这个世界只会更复杂。

不过她不怕。她任伏笙这辈子还没怕过什么。

她转身回到床边,端起那碗粥,三口两口喝完了。

不管怎么样,吃饱了再说。

这是她这辈子最朴素的道理——不管遇到多大的事,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天塌不下来。塌下来,也得先把碗里的饭吃完。

她放下碗,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说了一句话:“行。来都来了。”

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集上的白菜又涨价了。

然后她躺回床上,闭上眼睛,睡了。

明天,她要搞清楚这个世界的规矩。明天,她要找到回去的路。明天——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在回廊上急匆匆地走,接着是丫鬟的声音:“大小姐睡下了,您明天再来罢。”

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响起来,清朗,带着点急切:“烦请通传一声。在下刘彦卿,受任大人之托,给大小姐送几本新到的书。”

外祖母猛地睁开了眼睛。

刘彦卿。

她盯着帐子顶,听着窗外那个声音,心跳忽然快了起来。那声音她太熟悉了。就是那个坐在门槛上看书的穷书生,就是那个写出“夙兴夜寐”让她气得拍桌子的酸腐才子,就是那个后来成了她男人、被她推着往前走、跟她一起把小摊子做成大买卖的刘彦卿。

可这个世界的刘彦卿,是什么人?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为什么给她送书?他跟这个世界的任家是什么关系?

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一件事——她明天得去见见他。

窗外传来丫鬟低低的笑声,似乎在和这位“刘公子”多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脚步声渐远了。那个清朗的声音没有再响起来。

屋子里安静下来,只有沉水香的味道在空气里缓缓浮动。

外祖母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想了很多。

她想胡吉镇的姐妹们,想妇女队明天要开的会,想婉兮的夜校、芳婳的学费,想她爹铺子里的账目、她娘腌的那坛子咸菜。想她们的时候,那些人的脸像水底的石子一样模模糊糊,越用力看,越看不清。

她想刘彦卿。想他坐在门槛上看书的样子,想他说“文章自有风骨”时那副倔强的表情,想他后来跟她一起支摊子卖货时手忙脚乱的笨拙样子。他的脸倒是很清晰,像刻在眼睛里一样,闭上眼也能看见。

她想着想着,忽然笑了一下。

“刘彦卿,”她小声说,声音轻得只有她自己能听见,“你在那边可别犯浑。那篇稿子,等我回去再跟你算账。”

然后她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一夜,她没有做梦。

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她沉睡的时候,她触碰过的那根骨笛,正静静地躺在九黎台的文物库里。考古队的人把它装进了一个铺着棉絮的木匣里,贴上标签,写上“出土地点:九黎台探方三”。木匣被锁进保险柜,柜门关上,钥匙被保管员揣进口袋。

骨笛上的第七个孔洞里,有一丝极细极细的光,像萤火虫一样,一闪一闪的,像是被什么唤醒了。那光闪了几下,然后暗了,像从未出现过。

那是九件上古神器中的第一件——骨笛·唤醒。

而她穿越的真相,就藏在这九件器物里。那些器物散落在南国各处,被埋在土里、藏在书页里、裹在糖里、种在花盆里、塞在地窖里。它们等着她一件一件去找。

九器归一时,她才能找到回去的路。

但那天的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是睡着了,做了一夜无梦的觉。

(第一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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