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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的名字叫刘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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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脚踩在枯叶和松针上,软绵绵的,不像外面那么冷。他在树林里跑了一程,停下来,靠着树干喘气。呼出的白气在月光下像一团团小云朵,飘起来,散开,消失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营地。

那些窝棚的轮廓在月光下像一座座小小的坟墓,安静地、沉默地蹲在那里。营地中间的旗杆上挂着一面黑色的旗帜,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像一个无声的警告。

林深转过头,光着脚,朝北面走去。

他走了一整夜。

月亮从东边移到了西边,霜气越来越重,他的眉毛和头发上结了一层白霜。脚底被石头和树枝划出了新的口子,血渗出来,在泥土上留下淡淡的痕迹。他不敢停下来,因为他知道,天亮之后营地会清点人数,发现他跑了,会派人来追。他必须在追兵到来之前走得足够远,远到他们找不到他。

天快亮的时候,他走到了一个小村子。

村子很小,只有十几户人家,房子都是夯土的,低矮而破旧。炊烟还没有升起来,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声零星的鸡叫。林深在村子外面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进去。他需要食物,需要水,需要知道去沛县的路怎么走。但他现在的样子——光着脚,披着一件破麻布衣裳,浑身是泥,胡子拉碴,头发乱得像鸟窝——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觉得他不是逃犯就是乞丐。

他咬了咬牙,走进了村子。

第一个看到他的是一个老婆婆,正在自家门口的水井边打水。她看到林深走过来,先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然后站住了,歪着头打量了他一会儿。

林深站住了,隔着十来步的距离,看着她。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的秦朝话还说得磕磕绊绊的,加上紧张,张了张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老婆婆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转身进了屋。过了一会儿,她端着一个粗陶碗出来了,碗里装着半碗稀粥,粥里飘着几片菜叶子。

“吃吧。”她说,把碗递过来。

林深接过碗,手在抖。粥是凉的,但在他嘴里像是滚烫的,他三口两口喝完了,用袖子擦了擦嘴,把碗还给她。他蹲下来,用手指在地上写了两个字——沛县。他不知道老婆婆认不认字,但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老婆婆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字,又抬头看了看他,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困惑,但很快就被一种老人特有的了然取代了。她伸出手,朝东北方向指了指,嘴里说了一些林深听不太懂的话,大意是沿着那条路一直走,过两条河,翻三座山,走个五六天就能到。

林深朝她鞠了一躬,转身走了。

他走了七天。

七天里,他翻过了三座山,趟过了两条河。河水冰冷刺骨,最深的地方淹到了他的胸口,他光着身子游过去,把湿透的麻布衣裳顶在头上,上了岸再穿上。冷风一吹,湿衣裳贴在身上,冷得像裹了一层冰,他的嘴唇冻成了紫色,牙齿不停地打战。

他饿了就挖野草、摘野果,运气好的时候能在田边找到一些没收干净的红薯。他不敢靠近村子,不敢向任何人问路,像一个真正的逃犯一样,昼伏夜出,沿着山野间的羊肠小道往前走。他的脚已经烂了,脚底的皮磨掉了好几层,露出里面粉红色的嫩肉,每走一步都像踩在烧红的铁板上。他用麻布衣裳的下摆撕成布条,把脚裹了几层,再走的时候稍微好受了一些。

第六天晚上,他走到了一个叫丰邑的地方。

丰邑。刘邦的老家。

林深站在丰邑城外的一片荒地上,看着远处那些低矮的房屋和稀疏的灯火,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情绪。刘邦出生在这里,在这里长大,在这里娶了吕雉,在这里生儿育女。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地方,在一百多年后会被改名为“汉高祖原庙”,成为汉朝皇帝祭祀祖先的圣地。但现在,它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破败的、被秦朝的苛政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小城。

他绕过丰邑,继续往东北方向走。因为刘邦不在丰邑——他应该在沛县,或者在他的泗水亭,或者在芒砀山。林深不知道具体在哪里,但他知道,只要到了沛县,就一定能找到刘邦的踪迹。

第七天傍晚,他终于到了沛县。

沛县城墙比他想像的要矮得多,夯土筑的,大约只有三四丈高,墙面上长满了枯草和青苔,在夕阳的余晖中呈现出一种斑驳的、灰黄色的色调。城门开着,有几个穿着黑色衣裳的士兵懒洋洋地站在门口,对进出的人爱搭不理。城里炊烟袅袅,人声嘈杂,有一种小县城特有的、闹哄哄的、充满烟火气的热闹。

林深在城外的一个破庙里蹲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他进了城。

他必须低调,必须小心。他是逃役的人,没有户籍,没有里正的凭证,如果被秦朝的官吏抓到,轻则杖责,重则砍头。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低着头,缩着脖子,沿着城墙根儿走,尽量不引人注意。脚上裹的布条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他光着脚走在青石板铺成的小街上,脚底冰凉,但比走在石子路上好一些。

他找了半天,才找到泗水亭。

那是一个小小的院子,在城东的一条巷子里,门口挂着木牌,上面写着“泗水亭”三个字。院门开着,能看到里面有几间房子,一个院子里堆着一些粮草和杂物,有一个穿着灰色衣裳的老吏坐在门口晒太阳,手里拿着一卷竹简,嘴里念念有词。

林深在巷口站了很久,不敢进去。他不知道刘邦在不在里面,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他如果直接问“刘季在哪里”,那个老吏一定会盘问他的来历,一问就露馅。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背后忽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林深猛地转过身,差点摔了一跤。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中等身材,圆脸,浓眉大眼,穿着一件灰蓝色的粗布短衣,腰间系着一条麻绳,脚上蹬着一双草鞋。他的脸圆圆的,下巴上有一圈淡淡的胡茬,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憨厚而友善。但他的眼神很亮,亮得跟他的外表不太相称,像一块藏在粗粝石头里的玉。

“你是来找刘季的?”那个人问。他的口音跟沛县本地人不太一样,带着一些北边的话音。

林深张了张嘴,点了点头。

那个人上下打量了林深一遍,目光落在他光着的、裹着烂布条的脚上,落在他那身破得不成样子的麻布衣裳上,落在他那张被饥饿和疲惫折磨得瘦削而苍白的脸上。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很快就松开了,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

“你怎么知道刘季的?”那个人问,语气不像是盘问,更像是随口一问。

林深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不能说真话,但也不想在这个人面前说谎,因为他有一种直觉——这个人跟刘邦是一伙的,或者说,将来会跟刘邦是一伙的。

“我在砀郡的徭役营里见过他,”林深说,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他给了我一碗酒,半块饼。”

那个人听了这话,眼睛眯了一下,然后“哈哈”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很大,很爽朗,带着一种天然的、不加掩饰的快活,像冬天里烧得噼啪作响的柴火。

“刘季这小子,”他摇着头笑道,“到处撒酒,到处送饼,也不知道送了多少人。行吧,你找他做什么?”

林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他早就想好的一句话。

“我想跟着他干。”

那个人不笑了。

他认真地看着林深,眼神里没有了刚才那种随意的、大大咧咧的神气,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严肃的、审视的目光。他看了林深很久,久到林深以为他要拒绝,然后他伸出手,拍了拍林深的肩膀。

“跟我来吧,”那个人说,“我叫卢绾。刘季不在亭里,他在城外芒砀山的山里,我带你去。”

卢绾。

林深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卢绾,刘邦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后来被封为燕王,是刘邦最信任的人之一。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个卢绾。

他跟着卢绾出了城,沿着一条小路往南走。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开始进山。芒砀山的山势不算陡峭,但林深已经精疲力竭了,每走一步都像在跟自己的身体做一场殊死的搏斗。卢绾走得不快,时不时停下来等他,看他实在走不动了,就找个地方坐下来歇一会儿。

“你是哪里人?”卢绾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随手拔了一根草叼在嘴里,问。

“很远的地方,”林深喘着气说,“说了你也不知道。”

“口音是怪得很,”卢绾点点头,“不过不要紧,刘季那里什么人都有,口音比他怪的多了去了。你是做什么的?我是说,你被抓去当役夫之前,是做什么的?”

林深沉默了一会儿。他不能说真话,但他也不想编一个太离谱的假话。他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想起了那些在图书馆里泡着的日子,想起了那些读过的历史书。

“读书的,”他说,“读过一些书,认得一些字。”

卢绾的眼睛亮了一下。“认得字?那可不多见。刘季自己也认得一些字,但读得不多,写起来更是费劲。你能写?”

林深点了点头。

卢绾笑了,笑得很开心,像捡到了什么宝贝一样。“行,那就有用了。刘季正缺一个能写能算的人,整天为了那些文书竹简头疼。你来了正好。”

他们继续往前走。

山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崎岖,两旁的树木越来越密。柏树、松树、橡树,枝叶交错,遮天蔽日,把阳光挡在外面,林子里阴冷潮湿,弥漫着一股松脂和腐烂树叶的气味。脚下的落叶厚厚的,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偶尔有松鼠从树枝上跳过去,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卢绾停了下来,指着前方说:“到了。”

林深抬起头,透过树木的缝隙,看到了一个不大的山谷。山谷里搭着几间简陋的木棚,木棚之间有几个火堆,火堆上架着陶罐,罐子里煮着什么东西,热气腾腾的,飘来一股粮食的香味。木棚前面有十几个人,有的坐着,有的躺着,有的在磨刀,有的在补衣裳。他们的衣裳各色各样,有的穿麻布,有的穿葛布,有的穿着明显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打了补丁的旧衣裳。他们的脸都被太阳晒得黝黑,手上的骨节粗大,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土,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干重活的人。

但他们脸上的表情不一样。

不是徭役营里那种麻木的、空洞的、像死水一样的神情。而是一种更鲜活的、更生动的东西——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笑声很响,骂人的话很脏,但每个人眼睛里有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希望又像是什么别的东西的光。

卢绾走进山谷,朝那些人挥了挥手。“刘季呢?”

一个正在磨刀的老头抬起头,朝山谷最里面的一个木棚努了努嘴。“在里面,刚睡醒,正在喝酒。”

卢绾笑了笑,转头对林深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叫他。”说完大步流星地朝那个木棚走了过去。

林深站在原地,双手垂在身体两侧,光脚踩在落叶上,浑身发抖。不是冷的,是紧张的。他像一块被扔进熔炉里的铁,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都在燃烧。他等了七天,走了七天,饿了七天,冻了七天,就是为了这一刻。

木棚的门帘掀开了,刘季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还是穿着那件灰褐色的粗布长袍,腰间系着黑色的革带,铜剑挂在腰带上,随着他的步伐轻轻晃动着。他的头发没有梳,散乱地披在肩上,脸上还有睡觉压出来的印子。他手里拿着一个酒囊,边走边喝,嘴角挂着酒渍。

他看到林深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

就那么顿了一下,然后他笑了。那种笑像一盏灯,把他那张方方正正的脸整个照亮了,连带着他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不再是那个吊儿郎当的亭长,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会为了一次重逢而真心高兴的人。

“林深,”他叫出了他的名字,像叫一个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你还活着。”

林深站在原地,看着刘季朝他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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