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乐门的旋转门像一只巨大的、不知疲倦的怪兽,吞吐着南京城里最光鲜亮丽的男男女女。
沈曼君站在街对面的阴影里,手里紧紧攥着那张写着“赵老板”名字的纸条。纸条已经被汗水浸得有些发软,上面的字迹也模糊不清。这是朱宝珠昨天塞给她的,当时朱宝珠正对着一面巨大的落地镜涂口红,漫不经心地说:“明天晚上,赵老板在百乐门有个饭局,你去找他。记住,别穿你那件蓝旗袍,太素了,他不喜欢。”
沈曼君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阴丹士林蓝旗袍。这是她唯一一件还算体面的衣服,洗得发白,却依旧干净整洁。她想起父亲曾说,蓝色是天空的颜色,最干净,最纯粹。可现在,她却觉得这蓝色是那样的刺眼,那样的不合时宜。
她深吸一口气,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走进了百乐门。
门童穿着笔挺的制服,看到她这身打扮,眼神里闪过一丝轻蔑,但还是恭敬地拉开了门。
大厅里金碧辉煌,水晶吊灯折射出耀眼的光芒,照得人睁不开眼。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水味、雪茄味和食物的香气,混合成一种令人眩晕的味道。舞池里,男男女女相拥着旋转,爵士乐的节奏急促而热烈,像一颗颗跳动的心脏。
沈曼君觉得自己像一只误入天鹅群的丑小鸭,格格不入。她下意识地想往角落里躲,却被一个穿着旗袍的侍应生拦住了。
“小姐,请问您有预约吗?”
沈曼君拿出那张纸条,声音有些颤抖:“我……我找赵老板。”
侍应生看了一眼纸条,眼神立刻变得恭敬起来:“原来是赵老板的客人,请跟我来。”
她被带到一个靠窗的包厢。包厢里,一个男人正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的夜景。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温文尔雅,气质儒雅。
听到开门声,他转过头,看到沈曼君,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你就是宝珠说的沈小姐?”他放下酒杯,站起身,声音温和而有磁性,“快请坐。我是赵明诚。”
沈曼君局促地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不知道往哪里放。她偷偷打量着这个男人。他看起来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些脑满肠肥的商人,反而更像是一个大学教授,身上带着一种书卷气。
“沈小姐,”赵明诚给她倒了一杯茶,动作优雅,“宝珠跟我提过你,说你是金陵女大的高材生,精通诗词歌赋。我这个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和读书人交朋友。”
沈曼君的脸微微一红,低声说:“赵老板过奖了,我只是……只是略懂皮毛。”
“诶,”赵明诚摆摆手,“叫我明诚就好。我比宝珠年长几岁,你叫我一声赵大哥也可以。”
他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目光却落在沈曼君身上,带着一种欣赏和探究:“沈小姐,我听说你最近……遇到了一些困难?”
沈曼君的心猛地一沉。她没想到朱宝珠会把她的事情告诉这个陌生人。她低下头,看着茶杯里漂浮的茶叶,声音细若蚊蝇:“是……是的。”
“其实,这世道,谁都不容易。”赵明诚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感同身受的无奈,“我年轻时,也像你一样,满怀理想,想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可后来才发现,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没有钱,什么都做不了。”
他顿了顿,看着沈曼君,眼神变得真诚起来:“沈小姐,我很欣赏你的才华和气质。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像你这样有内涵的女孩子,已经不多了。如果你不嫌弃,我想帮你。”
“帮我?”沈曼君猛地抬起头,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
“是的,帮你。”赵明诚笑了笑,“我最近在筹备一个文化基金会,专门资助像你这样有才华但家境贫寒的学生。我想请你做我的助理,负责整理一些古籍和文献。薪水嘛,一个月二十块大洋,足够你和你母亲的生活了。”
二十块大洋。
沈曼君的呼吸一滞。那是她当掉父亲所有藏书也换不来的数目。
“可是……”她犹豫了,“我……我什么都不会。”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赵明诚的声音温柔得像春风,“我相信你的能力。而且,这份工作很体面,不用你去做那些抛头露面的事情。”
他看着沈曼君,眼神里充满了鼓励和期待:“沈小姐,你考虑一下。我知道你是个有骨气的女孩子,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施舍。但这不是施舍,这是你应得的报酬。你的才华,值得更好的对待。”
沈曼君的心,像被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抚摸着。她想起了苏清和,想起了图书馆里那些枯燥的古籍,想起了磨破的鞋底和当铺高高的柜台。
她想起了父亲临终前的话:“曼君,你要做一个有骨气的人。”
可骨气能当饭吃吗?骨气能治好母亲的咳嗽吗?骨气能让她不再当掉父亲的书吗?
“我……我愿意。”她听到自己说,声音有些颤抖,却带着一丝决绝。
赵明诚笑了,那笑容里带着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太好了。沈小姐,你不会后悔的。”
他举起酒杯:“来,为我们的合作,干杯。”
沈曼君端起茶杯,和他碰了一下。茶杯发出清脆的声响,像一颗破碎的心。
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喝下那口茶的时候,赵明诚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
那是一种猎人看到猎物落网时的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