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梁槿声按前台要求提交“补材料单”。她不写长说明,只写四个字段:申请事项、目的、依据、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写得更短:“不给=书面拒绝并署名。”
补材料单最后一栏“经办人签收”空着。前台说“放着就行”。梁槿声在空栏旁写“未签收”,并拍照存档。
15:22,严某从里间出来,手里是她的补材料单。他先说一句:“主任不在。”
梁槿声问:“主任不在,谁是经办?”
严某把补材料单翻到背面,试图结束对话。梁槿声把空白《受理/不受理回执》摊开,抬头处已填好时间、事项、申请编号:“你选一项,签字。”
严某带她进里间,仍旧要求“不碰鼠标”。屏幕打开“日志导出”页面,选项里有“生成导出清单”“生成校验值”。
严某说:“校验值不出具。导出清单可以给你看。”
梁槿声把要求限定在“清单字段”:生成时间、生成范围、模块名、触发终端、执行用户、开始/结束时间、经办字段是否为空。她不要求内容,不要求文件,不带U盘、不扫二维码。她把“仅字段”写在纸上,递给严某,让严某在旁边签“同意仅字段”。严某不签。她不争签,改为在抄录单里备注“经办未对‘仅字段’签收(来源:现场)”。
严某点击“生成导出清单”。系统默认范围“近7日”。梁槿声要求至少覆盖“替代工单发生窗口”。她补一句:“范围你填多少都行,只要你能解释。填得越短,越像选取。”
严某把范围改为“近30日”,确认生成。生成窗口弹出“导出清单仅供内部”。提示栏没有编号。梁槿声把提示内容抄进抄录单备注栏,写“系统提示:仅供内部”。
清单列表出现多条记录。模块名一列出现“LG-OP”。梁槿声不问“这是什么”,先抄字段:模块名LG-OP;触发终端“项目办会议室接入点”;执行用户“维护组公共账号”;操作码MT-ROOT-07;经办字段空。
她把字段抄到《日志导出清单字段抄录单》上,抄录单末尾留“信息科见证人签名/前台见证签名”。
严某说:“LG-OP是旧模块,历史残留。”
梁槿声只问可复核的问题:“旧模块是否应被调用?若应被调用,谁批准保留?若不应被调用,谁触发了调用?这些问题我不在这里回答,我只要你确认字段来自屏幕。”
严某说:“我只能确认屏幕有。”
梁槿声把“只能确认屏幕有”写进抄录单备注栏,注明来源“严某口述”。口述也要落痕。
她把抄录单递过去:“你签字确认:字段与屏幕一致。”
严某签了名,时间15:06。前台补签见证。编号:EVID-034(维护账号日志导出清单字段抄录与见证,15:06)。
校验值仍被拒绝。梁槿声不争,直接要书面:一句话即可。
严某写:“因上级审批未到,暂不出具校验值。”署名、工号、时间15:10,盖章。
梁槿声编号:EVID-035(拒绝出具校验值书面回复,15:10)。她在风险清单里把R-04写成:“校验值未出具,日志载体完整性待审计确认”,来源EVID-035。
16:00,项目办发出“情况说明会”通知,点名梁槿声到场。她把EVID-034、EVID-035装入外层证据袋。外层不是“更重要”,是“随时要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