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恭喜你沈之,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你读大学那会儿,性格冷得不行,我那时以为你会孤独终老呢。”
于忆沈之同时回敬:“多谢,多谢。”
有了李曦开头,不少人也陆陆续续开始敬酒,沈之这个大腿,能抱一点是一点。
贺喜的声音此起彼伏,于忆喝了不少,说话也渐渐没了分寸,开始胡编乱造:
“看见门口那辆柯尼塞格没?明总送给沈之的。”
沈之皱了皱眉,说的什么鬼话,虽然明沥确实送过他一辆。
“到时候,我们沈大作家和明总的婚礼,大家也得来啊。”
沈之头疼地揉了揉额角,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不好意思,于忆有些醉了,我带他去阳台吹吹冷风。”
沈之强行将于忆这个疯子拉走,祸从口出,他可不想明沥因他被人指指点点。
阳台上冷风一吹,于忆清醒了不少。
“你拉走我干嘛?我还没喝够。”
沈之白了他一眼:“说话别无中生有的。”
明沥没有承诺结婚。今晚的说辞,不过是为了堵住悠悠众口。
但终究是维护他了,不是吗?
沈之不敢妄想更多,现在就很好,他已经在明沥身边了。
他不停说服着自己。
于忆看他这颓废的样子,自己也忍不住烦躁,顺手抽出一根烟,含在嘴里。
“啧。”沈之不耐,“不准抽烟。”
“忘了,忘了。”他打着哈哈,将烟收回。
明沥不喜欢烟味,因此沈之每次都不允许于忆在自己身旁抽烟,以免他沾染上烟味,回去熏到明沥。
没了烟,于忆只能不停深呼吸,“沈之,你到底怎么想的?”
“难道,真的愿意这样不清不白的呆在明沥身边一辈子?”
微风拂起沈之额前的碎发,露出他哀伤的眼眸,整个人笼罩在黑暗里,看着格外消沉。
不清不白的当她一辈子的情夫吗?他愿意吗?
他愿意的。
爱情就像清晨的森林,笼罩在一层薄雾中,让人看不清它的面目。
只有高高在上的太阳,才能将森林的面貌一览无余。
于忆很早就成了太阳。
他忍不下心,长叹一口气:“沈之,你还记得你当初告诉我,你要当明沥的情人,我那时多生气吗?”
“我知道你对明沥一见钟情,喜欢她喜欢了三年多。”
“我也知道你想靠美色上位,哪怕我做了心理准备,预料到你的身份不会正经。”
但当事情真的发生时,于忆仍旧气得不轻。
“我气你作践自己。万一明沥不是个好人,玩弄你、欺辱你,然后一脚把你踹开,你满心满眼都是她,最后只有你会受伤。”
“但我发现我想错了。”于忆忍不住叼着没点燃的烟,猛吸一口:“我把明沥想错了。”
“明沥爱你。”
“这件事,你不知道,她不知道。”
“但我知道——”
“明沥爱你。”
爱,是不可能藏住的。
更何况,是只有二十三岁的明沥。
明沥是商场上杀伐果决的操棋手,可她年龄太小,身体里盛不住这样浓烈的情感,哪怕极力隐藏,爱意还是会因为过满,而溢出来。
千年老狐狸沈之,一心只顾着隐藏自己的情感,而忽略了那些从明沥身体里溢出来的东西。
那些没藏住的爱,恰巧被于忆捕捉到了。
“你说什么?”沈之面无表情,眼神空洞,似乎完全无法理解“明沥爱他”这四个字。
这件事,发生的概率太小。
于忆烟瘾上来了,难受得抓心挠肝,他一边抽着空烟一边说:“环成那天我也在。”
他见过明沥恶劣至极的样子。
“明沥面上看着温和,实则疏离都沁进骨子里了。按她的性子,她不会允许我这个小小员工蹬鼻子上脸,开柯尼塞格的。”
“但今早,她纵容着我的逾矩行为,一切都是因为你。”
“因为我是你的朋友,而你是沈之。”
“明沥放纵我,不过是爱屋及乌。”
于忆拍了拍沈之的肩,接着打趣道:“我刚刚大话都放出去了,你别让我丢面子,一定要举办婚礼,好好打那些人的脸。”
“沈之,去争一争。”
用你鲜血淋漓的心,和那些流光溢彩的昂贵宝石争一争。
烟被于忆碾碎在指尖,烟草稀稀拉拉的随风飘走,他的声音被裹挟在风里,模糊至极,让人听不清。
“好。”
沈之还是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