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的会议室非常朴素。
长条桌,折叠椅,墙上挂着本县地图,和年度工作目标。
参会的人除了赵主任,还有文化馆馆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以及两位林小溪没见过的老同志。
后来她才知道,一位是退休的县志办主任,一位是本地的民俗研究者。
没有PPT,没有数据报告,只有几杯清茶,和一份薄薄的《“乡村文化推介官”计划草案》。
“小溪,这些天,找你的人不少吧?”赵主任开门见山。
林小溪苦笑道:“一天三四拨,都是谈合作的。”
“我们都听说了。”
非遗保护中心的刘主任,推了推老花镜,说道:
“有家企业还联系了我们,说要打包申报‘老街非遗群’,他们来运营。被我回绝了。”
赵主任把那份草案,推到林小溪面前:
“这是我们研究了半个月的方案,你看看。”
草案只有五页纸。核心内容是:
县文旅局拟设立,“乡村文化推介官”公益性岗位,聘请林小溪负责,聘期两年。主要职责是:
1. 深度挖掘和记录老街,及周边乡村的文化记忆;
2. 协助制定文化保护,与活化方案;
3. 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推广;
4. 对接资源,但不参与直接商业经营。
待遇也写得很清楚:
每月基础津贴三千元,项目经费实报实销,提供县文化馆的办公室和基础设备。
没有任何提成,没有流量分成,没有商业授权收益。
“三千块……”林小溪轻声重复。
“知道不多。”
赵主任坦诚地说:“比不上那些私人机构给你开的价。但我们能给的东西,他们给不了。”
他示意刘主任接着说。
“第一,时间。”
刘主任接过话题,继续说:
“我们不要求你快速变现,不给你KPI压力。你真正需要的是时间——
你需要时间去和老人们聊天,去记录那些快要消失的手艺,去理解这条街,每一块砖石背后的故事。这些东西,急不来。”
文化馆馆长补充说:
“第二,自主权。你所有的创作内容,只要符合基本导向,我们绝不干涉。
你是记录者,不是演员;是传播者,不是推销员。”
“第三,”那位退休的县志办主任也开口了,声音苍老但清晰:
“合法性保护。如果你签了商业机构,他们会要求你‘配合宣传’,可能让你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
而作为我们的推介官,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任何破坏性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