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眼睛都瞪大了:“你?”难以想象,野利遇乞这样的人,居然会经过这件事?
野利遇乞并不知道胭脂把这件事一时想歪了,也难怪,今天索梦蓝神神秘秘地告诉她这桩风流艳事,而居然连野利朱雀和兴平公主也毫不知情,更令这种事带上了一层奇怪的色彩。对于野利遇乞而言,在女人们看来的风流韵事,于他只是一桩军事相关的任务罢了:“前段时间细作来报,就是大宋皇帝要行‘仁政’,把二百多名宫女放出宫令其自由。所以昊王令我派细作秘密用重金把一些宫人买下,偷运回来。这次偷买了十几个人,这些人会对我们非常有用。她们长在宫中,从她们的口中可以得到大宋宫庭的许多隐事,朝廷的刑赏、宋皇的性格为人,处事手段等。有了这些情报,我们就可以设定我们立国的时候,以大宋皇帝的性格,和文武百官的行为,会有怎么样的反应,会有什么样的军事行动。”
“这就是兵法上说的‘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胭脂也吃了一惊,不想听到的真相居然是这样一个结果,心中一个念头忽然升起:“那么昊王常去兴平公主那里,前些日子又将兴平公主的两个侍女收为小妃,是不是也想从她们那里,打听出大辽皇帝的为人处世来?”她想起今日在兴平宫中,又遇上元昊到来,近段时间,元昊去兴平宫的时间比其他后妃都要更多。而兴平公主,虽然在人前表现得孤傲独立,不屑俯就,可是在私下里,却会询问她关于元昊一切衣食住行的喜好,向她学习党项食物的做法以及衣着打扮。男女双方都刻骨要向对方示好,两人的感情又怎么会不好呢。
野利遇乞点头道:“大有可能。对了,你跟兴平公主常在一起,她可有透露出些什么来?”
胭脂沉吟着,同兴平公主在一起,她的确是字里行间,常常有意无意地提到她最心爱的弟弟,当今大辽的皇帝宗真。如同所有的姐姐一样,在兴平的眼中,她的弟弟永远是那样乖巧可爱,懂事听话,那样叫人怜惜呵呼。在兴平的口中,宗真是一个具有很强依赖感的孩子,任何事都要做足十分,最期望得到大人们的肯定和赞扬,他对感情看得很重,从来不会违逆母亲和姐姐的意见……
野利遇乞也沉吟不语:“这么说来,大辽皇帝的个性,倒是同大宋皇帝差不多,凡是唯母命是从。因此我们下一步要应付的,是他的母亲法天太后。”
胭脂叹道:“大辽皇帝的问题比大宋皇帝大,就是因为他有两个母亲。真希望他们国内缠斗不休,这样大辽就无暇来过问我们的事了。如果大辽皇帝真的这么没用,只怕我们的问题更大。一个强悍的母后,可比一个厚道的儿子难对付。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太后,为了镇压国内的反对力量,肯定会挑起与他国的争斗,好转移矛盾和视线——就怕她会拿我们的事开刀!”
野利遇乞皱眉:“我们的两万多兵马现在还拖在牦牛城中——”德明王临死时,元昊正在攻打牦牛城,那一战十分激烈,伤亡了将近两万将士才攻下刚刚牦牛城时,就听到德明王去世的消息,急着回去与母亲卫慕王后争权,因此把已经攻打下的牦牛城又轻轻放弃。等元昊的大军一走,吐蕃赞普唃厮罗又派大将安子罗重新夺回了牦牛城。元昊继位之后,自然对于此事耿耿于怀,于是又派大将苏奴儿带兵两万五千人,再次进攻牦牛城。
野利遇乞本以为这次领兵的将会是他,没料想他与苏奴儿一起练兵一个多月之后,元昊却忽然决定只让苏奴儿带兵出征,而将他留了下来。苏奴儿这一去就是数月,与安子罗的战争变成胶着状态。
想到这里,野利遇乞不禁叹道:“倘若是我亲自带兵,牦牛城早就可以拿下了,何至于拖这么久。”
胭脂劝道:“昊王不让你带兵去攻打牦牛城,难道你不知道他的用意吗?我想这应该也是大哥的意思,你被封为天都王,我猜是他们打算让你镇守天都山,作和大宋交战的主力。”
野利遇乞点头,野利家的三兄弟封号都各有用意,野利仁荣被封天大王,位居元昊之下,主持国政;野利遇乞封天都王,估计用意是要他带兵驻守对宋军作战的第一线天都山;两兄弟各司其职后,剩下的野利旺荣封野利王,就是由旺荣留守野利家,而把仁荣和遇乞抽离野利家。
只是——蓦然地胭脂心头一阵阴影,与吐蕃作战一年半载就能够回来,而若是与大宋一旦开而,野利遇乞若被派去长期镇守天都山,只怕是回归无期,夫妻长久的分离了。
她心不在焉地想着,不自觉地沉默了。
野利遇乞吹熄了油灯,从身后抱住了她:“想什么呢,早点睡吧,明天你不是说还要回娘家吗?”
胭脂转身将头靠在野利遇乞怀中,含糊地道:“嗯,这里不许你插手,讹庞那混小子再不好好教训,将来怎么指望他承担起没藏一族啊!”
野利遇乞搂紧了她,也含糊地道:“好了,你家的事,你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