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来形容一个男生似乎不太合适,但钟柯宇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美,兼具男性的阳刚和女性的柔和,多一分显得凌厉,少一分又太秀气。
上高中的时候,钟柯宇的五官彻底长开了,这种美的特质在他身上就更明显。
十六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顶着这样一张脸在学校里,钟柯宇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其他人递来的情书,这样的情况从钟柯宇在迎新晚会舞台上唱了一首歌开始,变得越发夸张。
可惜钟柯宇没这方面的心思,每次都是礼貌拒绝。
一天放学回家路上,他被一个男生拦下,对方递来一张卡片,“钟柯宇是吗?我想请你……”
钟柯宇以为他是来送情书的,语气冷淡,“不好意思,没有兴趣。”
他侧过身,正要离开,谁知对方再一次拦下了他。
“学弟,我想你是误会了,先听我说完好吗?”
钟柯宇这才正眼看向他,对方比他稍高一些,穿着陵州二中的校服,左胸别着的校牌上写着:高三六班,许竞。
“我和几个朋友组了一个city pop乐队,之前我在迎新晚会听了你唱歌,觉得你很符合我们乐队的需求,所以想邀请你加入我们乐队当主唱。”
钟柯宇的答案依然没变,“不好意思,没有兴趣。”
“学弟,先别急着拒绝,我们乐队周六晚上会在酒吧演出,这是演出邀请函,你可以来听听看。”
对方的目光看起来很诚恳,钟柯宇沉默了一会儿,最终接过了邀请函,“谢谢,我会考虑的。”
钟柯宇对音乐的喜欢很纯粹,他喜欢唱歌也好,喜欢弹钢琴也好,都只是为了让自己快乐,他并不需要观众。
可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他意识到,音乐是有许多种可能性的,他仔细看了看邀请函上的时间和地点,心里已经做好了决定。
他想去看一看,去听一听,别人喜欢的音乐是什么样的。
周六晚上,钟柯宇本想让楼佳宁陪他一起去酒吧看演出,可楼佳宁最近迷上了一款网络游戏,一放学就往网吧里面钻,还每次都让钟柯宇帮他打掩护。
钟柯宇只好一个人前往。
这是他第一次去酒吧,因为到的时间有点早,演出还没开始。钟柯宇在服务员的指引下,来到吧台坐下。
他翻开酒单,看着各种酒的名字犯了难,直到指尖翻过最后一页,他才做好了选择,“要一杯长岛冰茶。”
话毕,一只手突然揽上了他的肩,“小宇,来了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
钟柯宇下意识地皱了皱眉,不管是对方对他的称呼,还是那只搭在他肩膀上的手,都让他觉得不适。他偏头一看,是许竞。
许竞朝服务员说道:“这是我表弟,第一次来酒吧不懂,别给他上长岛冰茶,来杯橙汁就好。”说完看向钟柯宇,“小宇,别坐这儿了,我带你去那边卡座。”
钟柯宇:“没事,我坐这儿挺好的。”
许竞突然靠近了他,对他耳语道:“你没注意到别人看你的眼神吗?这里是酒吧,不是学校,你知道你刚才点的那杯鸡尾酒又被称为什么吗?”
钟柯宇身体往后挪了挪,心中疑惑,他刚才点的难道不是茶吗?
“失身酒。”
昏暗的灯光下,钟柯宇的眼睛微微放大,方才所有的游刃有余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消失不见,此时终于显露出与他年龄相符的懵懂与天真。
许竞很满意他的反应,“跟我去卡座吧,那边都是乐队的人。”
乐队成员暂时都在卡座休息,许竞向钟柯宇介绍道:“这是吉他手朱霖,键盘手宋一诺,以及鼓手洪轩。”
“许哥,这又是你从哪里找来的弟弟?长得可真带劲。”说话的人是键盘手宋一诺。
许竞踹了他一脚,“别闹,这是我学弟钟柯宇,也是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主唱人选。”
钟柯宇和大家打了招呼,在沙发角落坐下。
晚上九点,乐队登台开始表演,许竞背着贝斯,站在话筒前开始唱。
“记得第一次见面是在海边,
你披着长发,笑得很甜。
风亲吻着你的侧脸,
想上前搭讪,可转眼你已走远。
……”
许竞用低沉的嗓音将一个爱情故事娓娓道来,年轻的男女从初见到相爱再到分离,自始至终,他们都在享受恋爱。
钟柯宇不懂什么叫city pop,只觉得这首歌听起来慵懒又惬意,很复古,仿佛回到了上个世纪。
许竞和他的乐队一共在台上演唱了四首歌,歌里有繁华的都市夜生活,有泳池里的生日派对,也有灯红酒绿之下纵情享乐的男男女女。
最后以一段许竞的贝斯独奏作为结尾。
台下掌声如潮,钟柯宇这才发觉酒吧里不知不觉间已经坐满了人,他跟着鼓了掌。
许竞下台后直接坐到他身边,额角还带着薄汗,“怎么样?”
钟柯宇不吝啬自己的夸赞,回答他:“你弹贝斯很好听。”
许竞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无奈,“所以还是没有打动到你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