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持不下去了,阚侃。”湍急的河流冲入了秋笙的脑海里,使她莫名充满殷切。
“再坚持一下,等我们上了大学,就自由了。”阚侃握住她的手。
可是她回过头来看着他的脸,却是悲切的,绝望的。
阚侃有不好的预感,他握紧了她的手,满脸恳求,“我们去同一所大学,我会陪着你,不管你想去哪里,我都跟你一起去。”
秋笙看着他的脸没有说话,他长得像一个女孩子,一个极好看的女孩子,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一双眼睛显得那么深情,下眼睫毛都比她的上眼睫毛还浓密,实在是我见犹怜。
秋笙懂他的情感,他已把他生命里所能打包的情感,统统打包捆在她身上。
这种感情并非爱情,而是一种类似于宿命的同伴。
他在黄泉路上飘荡了一千年了,终于遇到了另外一个魂魄,他太孤独了,所以他拼命也要抓住这个魂魄。
然而她太沉重了,她自己背上的包裹都已经那么沉重,她实在接不住他的期望了。
期望,对于一个只想把全世界所有与情感能产生任何关联的因素统统隔绝掉的人来说,最害怕的就是期望。
“笙笙,你不可以抛下我,你要是抛下我,我会永远恨你。”秋笙反应让阚侃心慌意乱,他有一点预感,可是恐惧让他不想正视这个预感。
秋笙看向远方,没有看他,淡淡回了一句,“知道了。”
她的这个回复,答应的是后半句,阚侃却以为她答应的是前半句。
实际上阚侃不想学习,他成绩不好,并非是他父母以为的天赋所限,而是他自己故意而为。
他父母不知道的是,他有着过人的天赋,甚至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他过目不忘,只要他想记住,他能记住一切从他眼前略过的东西,更别提考试,学习分数皆是他可选择可操控的事。
所以他才能在初三之前倒数一二名的时候,考上重点高中,又能在高三倒数一二名的时候,又考上名牌大学。
在考上高中的时候,他父母虽然诧异,但心想肯定是运气好。
高三的时候填志愿,他突然圈了一个985的学校,他父母都以为他疯了。直到他真的以远高出录取分数的成绩考进F大时,他父母这才意识到什么。
可是来不及了,此时的他早已经疯了。因为秋笙真的消失了。
拿到录取通知书不久,秋笙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他父母拿到了名校的录取通知书,高兴得都要不会了,原来他们一直误会儿子,这个儿子并不是一个废物。
他们打算从今以后,好好对待他,还打算给他举办一个盛大的庆祝party,把他们所有的亲戚朋友都邀请过来见证这泼天的喜悦。
可是来不及了,一切都太晚了,他的心千疮百孔稀巴烂,再也装不住任何东西。
他在房间里,把能看到的东西都砸了个稀烂,把自己的搞得一身都是伤,比全世界任何人打他的都还要狠。
他后来知道了,要得到他父母的爱,其实很简单,只要发挥他一部分才能,考出好成绩,这对于他而已,简直是举手之劳。
可是他并不那么做,他需要把自己置身于悲剧之中,悲剧才是最高级的美学。只有当他一无所有,他与秋笙才是天作之合的双子星。
他们应当是彼此世界里唯一的光亮,今生今世只有彼此。
这种互相救赎的悲剧美学,让他沉沦,让他疯狂,让他为此可以付出一切,搭上整个人生。
他说到做到,这么多年,每天都在恨秋笙。
他知道她也要活不下去了,她的处境不比她好,她也有苦衷,她身在地狱她想逃,这一切他都知道。
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恨她。
笙笙啊,笙笙!对不起,除了你,我没有别的可以恨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