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前的所有时间,姜雾雨都以为自己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孩童,住在南街菜市后面的矮楼,虽然环境不好,时而有吆喝争吵叨扰,但房屋避雨、日子安稳。那时,姜雾雨以为当时的自己,最大的成就是从一群凶神恶煞的野狗中解决了一只淋成落汤鸡的幼犬。
直到临近升学的那年夏天,少女含苞待放,姜雾雨突兀地晕倒在了太阳炙烤下的绿茵。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姜雾雨被告知,她其实患有非常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
医生说,她的病源于娘胎里的发育缺陷,是天生的,且早期无法察觉。
直到她步入青春时期,开始长高,脆弱的心脏无法支撑更大流量的血液运输,于是诱发了症状。
先天性心脏病需要做手术,而她家并没有那么多钱。
父亲张大光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孬种,终日酗酒,衣衫不整,死气沉沉。
姜雾雨一直觉得,她的妈妈王敏蝶嫁给他,是鲜花插在了粪堆里,这个粪堆不只有张大光,还有他那牙尖嘴利重男轻女的老母亲。
彼时王敏蝶紧蜡黄着一张脸,紧攥住她的手,沉默良久,最终泄气,“我们去找你爸爸吧。”
那时姜雾雨才知道,原来她还有另一个父亲。
姜明志早年顺着风头,发了点小财。
他年轻气盛,凭借着自己兜里有些资本,处处留情。
王敏蝶不过是被他花言巧语蒙骗的众多之一,只不过,她更加倒霉,等她反应过来,姜雾雨的诞生已经成了不可回转之事。
南街的消息传的太快,为了免于他人口舌,王敏蝶只能不情不愿地嫁给张大光,姜雾雨在名义上,也成了他的孩子。
张大光酗酒,又没有正当的工作,全家靠着王敏蝶,虽然能够维持温饱,可要拿出做手术的一大笔钱,无异于是白日做梦。
王敏蝶带着姜雾雨去上门求钱。
没想到姜明志却在见过她之后,强硬地从王敏蝶手中要走了姜雾雨的抚养权。
姜雾雨的病没有婉转的余地,王敏蝶只能含泪放手。
大病初愈的姜雾雨逐渐了解了新的家,一家之主姜明志坐拥绝对话语权,她的继母关娇娇唯姜明志马首是瞻,膝下的两个孩子对她这个新来的妹妹处处抱有敌意。
时针指向复古摆钟内花体的数字十二,姜家却一片热闹喧嚣,反倒是沉顿的钟声显得格格不入。
这座钟是姜明志三年前从拍卖会上买回来的,据说是欧洲某个皇室遗留的古董,可惜,在这栋爆发户式风格的别墅里,姜明志从未让它真正的发挥过作用。
姜雾雨踏进门时,刚好与几位妇人擦肩而过,他们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与门内披着狐裘的精致女人含笑告别。
刺鼻的香水味像是某种挑衅,让姜雾雨本就不安的心绪更加杂乱。
“慢走啊,下次我订的新画到了,咱们再聚。”关娇娇看起来热心极了。
只是目光在触及姜雾雨的那一刻便冷了下来。
“你回来干什么?”大门关闭,发出沉闷声响,关娇娇的质问紧随其后。
姜雾雨平静与她对视。
“你老公让我来的。”她从来都知道,哪种回答能最让关娇娇不上不下。
关娇娇算不上精明,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擅长审时度势,几十年如一日地,将姜明志的一言一行奉为圭臬。
果不其然,关娇娇的气势弱了下去。
她轻哼一声,“别以为你帮明志谈成了桩生意,你就可以沾沾自喜,你记住,在我们家,永远都是你欠我们的。”
这话姜雾雨已经听了无数遍了。
明明关娇娇和她都知道,能够冠冕堂皇地讲出这番话,无非这就是姜家唯一的话语权,姜明志心中所想。
可关娇娇偏生愿意当这个复读机,十年间,一遍一遍又一遍地,打压着姜雾雨的自尊。
姜雾雨连回应都懒得敷衍了事,将关娇娇晾在原地,径直走向姜明志。
这个时间,姜明志已然是喝到第三轮了。
宾客早已走光,姜明志头重脚轻,倒着躺在沙发上,面色涨得通红。
若是姜明志此时突发脑溢血身亡,姜雾雨丝毫不会感到意外。又或者说,她恨不得姜明志立刻死掉。
可惜,姜明志甫一看到姜雾雨,眼睛发亮,像是在看什么金银财宝。
姜明志挪动着躯体,摇摇晃晃地起身,白色衬衫被揉拧得发黄,和脚下洒满烟灰碎屑的地毯相差无几。
他弯腰,从茶几下抽出一本书,书角沾了酒液,显得黏腻又污浊。
“你把这个拿去,好好学。”
被姜明志盯着,姜雾雨不得不接过书本。
封面是十年前流行的风格,板正的大字、凸起、横竖交叠,相近的肉色调字体和背景让人眼前发昏。
上面写着女人应如何顺从丈夫云云,姜雾雨多看一眼都觉得脏了眼睛。
姜明志喝多了,没有注意到姜雾雨眸中的厌恶。
看到关娇娇落在姜雾雨身后不远处,他像是知道自己一定会得到正向反馈般,突兀地开始大肆宣扬公司的下一步大改革。
“既然你和裴总关系不错的话,这样,你帮我去他那里拿一个标书,上面有城西榆景新区开发的字样,拿到之后直接带来家里。”
姜明志讲着讲着,终于想起了他叫姜雾雨回家的目的。
姜雾雨冷漠地凝视着大放厥词的醉鬼,凉凉提醒,“窃取商业机密是犯法行为。”
“什么犯法?!”姜明志骤然暴起,如同被踩了尾巴的老鼠,手边的酒瓶被他砸向地面。
“都是一家人你他妈在这儿跟我说什么犯法?!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跟在裴总身边这么久也一点好都没学到!”
四溅的玻璃碎片划伤了姜雾雨裸露在外的脚踝,深红色的酒液混合着鲜血滴落,不知是谁更加暗沉。
姜雾雨垂着头没说话,清瘦的脊骨依旧笔直。
关娇娇就在旁边勾唇看戏,旋即无声翻了个白眼。
姜家的佣人忙忙碌碌地收拾着宴后的残迹,听到酒瓶炸裂的声响,条件反射般,立刻停下手里的动作,用尽全力降低着存在感。
姜明志暴怒的时刻,没有人敢主动去触他的眉头。
除了姜增俊。
作为姜明志的长子,他似乎是察觉不到屋内气氛的凝固,挠了挠头站起身。
他说话间还带着酒精上头的大舌头,手工定制的西装在他身上似乎也不那么合身,“爸,裴总不是做电子科技的吗,你要他手里地皮开发的标书做什么?”
不知道哪里来的傻子敢质疑自己的决定,姜明志刚想骂人,却发现是他的长子姜增俊在说话,也只能略微放缓和些语气。
“你懂个屁,裴总弄些电子科技,是他年轻气盛,总想着去新领域闯一闯,等他到了我这个年纪就知道,裴家三代豪门,那都是靠裴老爷子开发新地皮挖出来的!”
姜增俊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嗡声附和,“还是爸你看得长远。”
姜明志对这样的恭维习以为常,反倒是姜雾雨的木讷抽离让他很是不服气。
“老子送你去国外读书,你都读了些什么,你们学校难道没教吗,凡事以家庭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