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起脸色一黑,赶紧把嘴里的布巾扯出来,也不知道是被抹布恶心的,还是布巾塞的太狠,薛文起抻着脖子一阵干呕,愤怒地朝着一旁晕死过去的人就是一脚。
他这一脚带着十分的力气,踢在那人肩头,一脚便把人踢成了半仰面的姿势。想到自己被这乞丐骑在身上,掐着脖子威胁,薛文起恨不得把这乞丐的脑袋当球踢。他两辈子为人,何曾受过这份气!
薛文起咬牙切齿,此仇不报非君子,他非得先把这乞丐打个九成死,折磨的只剩一口气,再送官府牢狱里!喝血吃肉也难解他心头之恨!
薛文起抬脚就要往这人脸上踩,忽然一怔,连忙收住脚,马车一颠,单脚站着的薛文起“噗通”一声摔在宽敞柔软的椅子上。
赶车的钱旺终于听到车厢里的动静了,抻着脖子向后问,“大爷,没事吧?刚刚路不好。”
“没事!”薛文起声音沙哑,气急败坏,谁家乞丐长这么一张美人脸啊!这是丐帮少帮主吧!
地上的男人身材高大,目测一米九往上,无处安放的大长腿蜷缩在车厢地板上,一身打着补丁的藏蓝短打干干净净,头发披散着,也就这点像乞丐了。
说是男人,细看,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正是白马纵歌,意气风发的年纪。
额头饱满,鼻梁高挺,五官轮廓立体清晰,如雕如琢。剑眉浓黑如黛,锐利锋芒,双目紧闭,细长的眼线内勾外翘,不用睁眼便知道是一双极漂亮的眼睛,密黑的睫毛鸦羽扇一样,又卷又翘,配上那双硬朗的眉,妩媚又不失英气。
极品中的极品。
薛文起喉结微动,不争气地咽了口口水。这不怪他,他只是犯了全天下所有男人、女人都容易犯的错。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没有被美色所迷,那只能说明性别不对,或者美色不够美。
这人简直长在他心尖上了。穿过来这么久,他头一次想感谢月老。不管月老把他的红线牵哪儿去了,他都只认这个,这就是他媳妇儿了。
虽然,可能、大概和他幻想的选媳妇儿的温柔贤惠小0的标准不太符,但只脸这一项就已经爆表了,其余的还求什么呢,做人不能太贪心。
薛文起信誓旦旦,心潮澎湃,如果这人是乞丐,那他就出资建济善堂,为天下所有的乞丐遮风挡雨,如果这人是杀手,他就去江湖,建个什么阁、什么帮,妇唱夫随,这是他们老薛家刻在基因里的传统。
至于身高、体型上的差距,那没关系,他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五,再长个四五年,不超过这人也差不多了,再说,谁说1就得比0高呢,他上辈子186,四舍五入也算190了。
薛文起今天心脏工作量远超负荷。
心口小鹿跳,平复了几个呼吸才把心头、脸上的喜意压了下去,开始盘算怎么把这个人弄到手。他薛文起想要的就没有办不到的!
眼前这人性子怕是有些烈,有些硬,得哄着、软着来。
而且——
薛文起从头到脚扫了眼未来媳妇儿,他至少得把自己养个四、五年,等两人体型差不多了再圆房。
既然决定娶人当媳妇儿,那自然不可能再把人往官府大牢送,还得想办法给媳妇儿弄个合法的身份。三观跟着五官走,往后媳妇抢劫他销赃,媳妇杀人他递刀。
薛文起轻手轻脚地去抱蜷在地板上的人,打算把人挪到椅子上。
手臂往劲瘦的腰上一搂,怀里人突然极痛苦地闷哼一声,几乎同时,薛文起抓了满手湿黏,一手通红的血。
薛文起大脑轰一声,心脏跟着揪疼起来,只见那人藏蓝短打的肚腹之处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血晕染成了黑红色。
之前闻到的血腥味儿不是别人的,竟是这人受伤了!
薛文起的脸色和雀跃的心情一起沉了下来,当务之急是救人,看病治伤,官府正在通缉,看大夫之前得先给人过了明路,换个身份。
薛文起掀了马车窗帘一看,这条街前面拐弯的地方有两家布庄,布庄里有成衣。
“钱旺,前面布庄停车。今天街上乱,让妹妹他们先回去。”薛文起冷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