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芳婳歪着头想了想,眉毛拧成一团,“你以前说话……像唱歌。软软的,慢慢的,好听。现在说话像……像我们私塾里的先生。硬邦邦的,很快,像在跟人吵架。”
任婉兮在旁边咳了一声。“芳婳,别胡说。大姐刚生完病,嗓子还没好利索。”
芳婳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但她没有松开外祖母的胳膊,脑袋又靠了上来。
外祖母看了任婉兮一眼。这个二妹,不简单。她在帮外祖母圆场,给她找台阶下。“嗓子还没好利索”,这个借口用得好。但她也在观察。她看外祖母的眼神,跟青禾一样——带着一种“你好像不太对劲”的审视。她想知道真相,但她不急着问。她有的是耐心。她可以等。
外祖母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
姐妹三人说了一会儿话。
任婉兮说家里的琐事——哪个铺子的租金该收了,哪个亲戚要办喜事了,父亲的腰疼又犯了,太医来看过了,说是老毛病,不碍事。每件事都说得井井有条,清清楚楚,像在做工作报告。租金收了多少,还差多少,什么时候去收。亲戚办喜事,送什么礼,包多少银子。父亲的腰疼,太医开了什么药,一日几次,一次几粒。她的大脑像一台精密的账本。
她说得有条有理,清清楚楚,像在做工作报告。外祖母听着,心里暗暗佩服——这要是在胡吉镇,婉兮绝对是个当妇女队队长的好材料。她做事利索,脑子清楚,嘴皮子也利索。但她不会去当。她是任家二小姐,她不需要当。她的世界在深宅大院里,不是在外面的田埂上。
任芳婳说她的花。她兴奋地手舞足蹈。
“大姐,我种的兰花开了!你来看呀!你不是最喜欢兰花的吗?你说兰花像君子,不争不抢,安安静静地香——它的叶子长长的,绿绿的,花是白色的,上面有紫色的斑点,像蝴蝶的翅膀!开得好好看!满院子都是香味!”
外祖母愣了一下。原主喜欢兰花。她脑子里翻了一下记忆,确实有。原主确实喜欢兰花,窗台上那盆兰花就是原主亲手种的。她每天都要浇水、施肥、松土,跟兰花说话。她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但外祖母对兰花没什么感觉。她更喜欢能结果子的东西——桃树、杏树、枣树。种下去能吃的,能填饱肚子的,能拿去换钱的,才是好东西。花好看,但不能吃。
“改天去看,”她说,“这两天不想出门。”
芳婳撅了撅嘴,但没有再说什么。她的嘴撅得老高,能挂油瓶。
任婉兮又看了外祖母一眼。那一眼很短,短得不能再短。但外祖母捕捉到了。那不是“大姐变了”的疑惑。那是“你到底是谁”的审视。她的目光从外祖母的眼睛移到她的眉毛,从眉毛移到嘴角,从嘴角移到坐姿。她在收集证据。她在确认自己的判断。外祖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假装没看见。
她知道自己瞒不了多久。任婉兮太聪明了。聪明人不会相信“嗓子不舒服”“身子还没好利索”这种借口。聪明人会自己去找答案。她只希望,在任婉兮找到答案之前,她已经找到了回去的路。
午后,外祖母一个人坐在窗前。
她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那是她穿越过来的第一天晚上写的——她怕自己忘了胡吉镇,忘了她是谁。忘了自己从哪里来,忘了自己要到哪里去。纸上的字歪歪扭扭的,是她用毛笔写的,不习惯,手抖。
纸上写着:“任伏笙,胡吉镇人。爹:任德茂。娘:王氏。妹妹:任婉兮、任芳婳。丈夫:刘彦卿。妇女队队长。”
她把纸展开,看了一遍,又叠好,塞回袖子里。纸上的墨迹已经干了,但她的记忆还没干。她不能让它干。
窗外,阳光很好。花园里的菊花开得正盛,黄的白的紫的,一团一团地挤在一起,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姑娘。有蜜蜂在花间嗡嗡地飞,忙忙碌碌的,跟她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一样,停不下来。蜜蜂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飞,只知道要飞。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只知道已经来了。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在胡吉镇,她也有一个花园。不是这种精致的花园,是她自己开出来的一块菜地。她在地边种了一圈向日葵,夏天的时候开得金灿灿的,比她人还高。向日葵的杆子很粗,叶子很大,花盘朝着太阳转。刘彦卿说她把菜地当花园种,糟蹋了地。她说:“地是我的,我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你管得着吗?”
那是她的日子。她的地。她的向日葵。不是这个世界的。
她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脑子里那些原主的记忆又开始翻涌——任婉兮小时候摔破膝盖的样子,哭着喊“大姐疼”,血顺着小腿往下流。任芳婳第一次绣花扎了手指头的样子,举着流血的手指头哭着来找她。任伯安端着凉茶皱眉的样子,说“这茶太苦了”。高云锦掉进池塘她伸手去拉的样子,一用力,自己也掉进去了。李望舒在朱陵宫上香的样子,虔诚得像一个小尼姑。刘彦卿第一次来府里送书、原主躲在屏风后面偷偷看他的样子。屏风是红木的,雕着花鸟。她从缝隙里看出去,看见一个瘦瘦高高的年轻人站在前厅,脊背挺得笔直,正在跟任伯安说话。她看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
那些画面太清晰了。清晰到她有时候会恍惚——那到底是谁的记忆?是原主的,还是她自己的?她分不清了。
但她知道,她不能分不清。如果她分不清,她就会在这个世界里越陷越深,忘了胡吉镇,忘了她爹,忘了她妹妹们,忘了刘彦卿。她不能忘。
她睁开眼睛,从袖子里又摸出那张纸,看了一遍。字迹歪歪扭扭的,但每一个字都是她自己写的。不是原主写的,是她自己写的。是她的手,她的笔,她的字。
“丈夫:刘彦卿。”
不是这个世界的刘彦卿。是那个坐在胡吉镇门槛上看书的穷书生。瘦得像竹竿,脊背挺得笔直,说“文章自有风骨”的时候,下巴微微扬起,倔得像头驴。那是她的丈夫。她要回去找他。
傍晚,外祖母去给任伯安请安。
任伯安坐在书房里,手里拿着一卷书,但没在看。他看着窗外出神,目光落在院子的桂花树上,但没有焦点。他听见外祖母的脚步声,才回过神来。他把书放下,用手指捋了捋胡须。
“伏笙,”他说,“你来了。坐。”
外祖母在他对面坐下。桌上放着一盏茶,已经凉了。任伯安端起茶,喝了一口,眉头都没皱一下。茶凉了,苦了,他喝得面不改色。
外祖母看着他的动作,心里忽然动了一下。她爹也这样。喝凉茶从来不皱眉,苦的也喝,涩的也喝。她娘在世的时候常说:“你爹这个人,热的能喝,凉的也能喝,什么都咽得下去。好的坏的,都往肚子里咽。”她那时候不懂什么叫“什么都咽得下去”。后来她爹一个人把她们姐妹仨拉扯大,她才懂了。
任伯安放下茶盏,看着她。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会儿。
“伏笙,你是不是有话跟爹说?”
外祖母张了张嘴,想说“没有”。但她没说。她看着任伯安的脸——那张陌生的、当大官的男人的脸。跟她爹长得不一样,脸比任德茂长,眉眼比任德茂深,气质比任德茂儒雅。说话不一样,声音比任德茂低沉。身份不一样,一个是朝廷命官,一个是胡吉镇的小商贩。但他看她的眼神,跟她爹看她的眼神,是一样的。那种“我女儿长大了,但我还是不放心”的眼神。那种“你在外面受了委屈,回来跟我说”的眼神。那种“天塌下来,爹给你顶着”的眼神。
“爹,”她说,“我想出去走走。”
“去哪儿?”
“去沈梦笙那儿,”她说,“城南那条巷子。”
任伯安看了她一眼,没有问为什么。他只是点了点头。“行。让青禾跟着。别太晚回来。”
“好。”
外祖母站起来,走到门口,脚步顿了一下。她想回头看一眼。但她没有回头。因为她怕自己一回头,会叫出那个不该叫的名字。不是“爹”。是“爹”。但叫的不是任伯安。是任德茂。她不能叫错。
她走出书房,走过回廊,走过花厅,走到大门口。青禾已经备好了马车,在门口等着。马车是青灰色的,帘子是素色的麻布。
“大小姐,去哪儿?”
外祖母上了马车。
“城南。梦笙居。”
马车辚辚地驶出去。外祖母靠在车壁上,闭着眼睛。脑子里那些原主的记忆又开始翻涌——像潮水一样,一波一波地涌上来,退下去,又涌上来。涌上来的有她的脸,有他的脸,有胡吉镇的麦田,有南国的花园,有刘彦卿的灰布衫子,有任伯安的官袍。她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别人的。
但她知道,沈梦笙或许能告诉她一些事。那个在最后一页写下“你我的相遇,不是巧合”的女人,也许知道这个身体的秘密,也许知道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也许知道她还能不能回去。
马车穿过南国的长街,暮色开始四合。
远处,国子监的钟声悠悠地响了。
(第五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