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锦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已经凉透的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不是因为茶凉了,是因为她在想该怎么回答。她想了一会儿,把茶杯放下,两只手交叠放在膝盖上。
“伏笙,”她终于开口了,“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个人,你说什么他都点头,但你知道他根本没听进去?”
外祖母想了想。她想起妇女队里的那些调解案例。
“有。妇女队有个姐妹,她男人就是这样的。她说‘今天别去打牌了’,他说‘好好好’。转头就去了。她说‘给孩子交学费’,他说‘行行行’。拖了三个月都没交。这种人,嘴上答应得快,心里根本没当回事。他答应的目的是让你闭嘴,不是真的答应。”
高云锦点了点头。
“仲安就是这样的人,”她说,“他不是故意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他对我说‘好的’‘行’‘听你的’,然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他不是骗我,他是真的觉得他听了、他答应了、他就做到了。但他没有。”
“你能举个例子吗?”外祖母问。
高云锦想了想。
“有一年,我想去学画。不是要当画家,就是想学。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但家里不让我学,说那是艺人的活儿,大小姐不能学。我忍了二十多年,忍到孩子都大了,觉得可以学一学了。我跟他提了一次,他说‘好,你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不反对,也不支持。不拦着,也不帮忙。他只是……不管。”
“你自己不能去吗?”
“能,”高云锦说,“但你知道,做一件事,有时候不是钱的问题,不是时间的问题,是——你需要有人跟你说一句‘你去吧,家里有我’。你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有一个人在背后撑着。你画不好,回来了,他说‘没事,下次会更好’。你画好了,他说‘我老婆真厉害’。”
她说到这里,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
“他不说。不是故意不说,是他想不到要说。他想不到,一个女人想去学画画,除了‘好,你去’之外,还需要别的什么。”
外祖母沉默了很久。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一件事。那时候她刚当上妇女队队长,想带着姐妹们搞一个织布合作社。她把想法跟她爹说了,她爹听完,只说了一句话:“你觉得行,就干。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
就这一句话。
没有“好,你去”,没有“你自己决定”。他说的是“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意思是,你尽管往前冲,后面有我。你闯了祸,我兜着。你失败了,回来还有饭吃。
外祖母那时候没觉得这句话有多重。现在想起来,那是一个没什么本事的庄稼汉,能给女儿的最大的支持。他没读过书,不会说漂亮话,不懂得什么叫“支持女□□业”。他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女儿想干的事,别拦着。
“你后来去了吗?”她问。
“没有,”高云锦说,“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曾经绣出过歪歪扭扭的梅花,曾经学过怎么分石榴红和海棠红,曾经在一个又一个秋天里熬桂花糖。现在它们端端正正地交叠在膝盖上,什么也不做。“我这辈子,有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不了了之的。”
真正让高云锦从云端跌下来的,是抄家。
“那一年,朝廷说我家通敌,”高云锦说,“派了官兵来抄家。官兵来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浇花。牡丹,姚黄,我种了三年,那年第一次开花。我听见外面吵吵嚷嚷的,还没来得及问怎么回事,大门就被撞开了。门是楠木的,三寸厚,他们用撞木,三下就撞开了。楠木碎屑飞了一地。”
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但外祖母注意到,她交叠在身前的手,微微收紧了。
“家里的东西,能搬走的都搬走了。搬不走的,砸了。我爹被关进大牢,我娘急得吐了血。她吐出来的血是黑的,大夫说是急火攻心。我们几个孩子被赶出家门,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拿。我穿的就是身上这件褙子,脚下就是这双绣花鞋。连一件换洗的衣裳都没有。”
“你嫁妆呢?”外祖母问,“你不是准备了十几年的嫁妆吗?”
高云锦苦笑了一下。
“嫁妆?都在那场抄家里没了。那些绣了三年的刺绣,那些打了整整一年的银器,那些九千六百担桂花糖——都没了。糖化了,化在库房里,流了一地。蚂蚁排着队来搬,搬了整整一个夏天。银器被抢了,刺绣被撕了,撕成了布条,被官兵拿去当抹布。什么都没剩下。”
外祖母没有说话。
她想起自己在胡吉镇见过的那些被抄家的地主。一夜之间,从人上人变成了过街老鼠。她那时候觉得,那些人活该——谁让他们剥削农民?但现在坐在这里,听高云锦用一种近乎没有情绪的语气讲述这一切,她忽然觉得,有些事情,不是“活该”两个字能概括的。
“后来呢?”她问。
“后来我跟着仲安搬到了乡下,”高云锦说,“他家也受了牵连,但比我家好一些。我们在乡下租了一间破院子,三间土房,下雨就漏。院子里长满了草,厨房里的锅是漏的,水缸是裂的。墙角的土是湿的,长着青苔。”
她说到这里,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没有苦涩,没有自怜,只是觉得好笑。
“你猜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什么?”
“我把院子里的草拔了,”她说,“拔了三天。手上磨出了水泡,水泡破了,长出了茧子。然后种了一排菊花。菊花的种子是从娘家带出来的,揣在袖子里,抄家的时候没被搜走。那是我从那个家里带出来的唯一一样东西。”
外祖母看着她。
这个人,被抄了家,被赶出住了几十年的宅子,搬到一间漏雨的土房里,做的第一件事——是在院子里种花。不是修屋顶,不是堵墙缝,不是去买锅补缸。是种花。种那些不会结果子不能吃的东西。
她忽然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贵气。不是住多大的房子,不是穿多贵的衣裳,是房子没了、衣裳没了之后,你还能在漏雨的院子里,种一排花。花开了,你坐在花前面,看着它们,心里还是美的。这才是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苦吗?”外祖母问。
“苦,”高云锦说,“但我不觉得苦。我就是觉得——日子还得过。天塌不下来。塌下来,也得先把饭做了。”
外祖母听到这句话,心里猛地动了一下。
因为她也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高云锦在乡下住了很多年。
那些年里,她学会了劈柴、生火、腌咸菜、补衣裳。她以前用过的绣花针,绣的是鸳鸯、牡丹、凤凰。现在用的针,缝的是补丁。补丁摞补丁,一件棉袄穿了好几个冬天。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不是因为她坚强,是因为她觉得,抱怨没有用。日子不会因为你抱怨就变好,只会因为你抱怨变得更难看。
“我娘以前跟我说过一句话,”高云锦说,“她说,‘一个人这辈子,享得起福,也要吃得起苦。享福的时候不张狂,吃苦的时候不抱怨,这才算没白活。’我以前觉得这话是说着好听的。后来才知道,这是真的。她不是说着好听的,她是吃过苦的,她知道苦是什么味道。她不想让我怕苦。”
外祖母听着,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人的故事,比沈梦笙的更值得写。沈梦笙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被人辜负,替自己不值。高云锦的故事,是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富贵不张狂,落魄不抱怨,把每一天都过成该过的样子。
“你现在呢?”外祖母问,“你后来搬出来了?”
“嗯,”高云锦说,“后来平反了,朝廷还了一部分家产。但跟从前比,连零头都算不上。连一个零头都算不上。我和仲安搬到城外的一处小院子里,不大,但够住。我还在种花。种得没有从前好,但看着也高兴。”
“孩子们呢?”
“孩子们都大了,各有各的日子。我不管他们,他们也别管我。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不想再管别人了。管好自己就行。”
高云锦说到这里,忽然笑了,笑得像个调皮的小姑娘。她的眼睛弯成了月牙,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
“伏笙,我跟你说句实话。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不是家道中落,不是抄家,不是那些嫁妆没了。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没了就没了。我最大的遗憾是——”
她顿了一下。
“我情窦初开的时候,我娘不愿意。我嫁了仲安,他是个好人,但不是那个让我情窦初开的人。后来我情窦再开的时候,仲安还在,我不能。再后来——你猜怎么着?”
外祖母摇了摇头。
“我到了情窦乱开的年纪了,”高云锦笑着说,“孩子们又觉得丢人。说我这么大年纪了,还想那些有的没的,不像话。”
外祖母没忍住,笑出了声。
高云锦自己也笑了,笑着笑着,声音低了下去。
“我年轻的时候,你别看我没贼心没贼胆,我可是有贼惦记的。好歹也是一枝花。后来我有贼心了,没贼胆。再到现在——”
她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已经松弛了,皱纹从眼角爬到了鬓边。
“现在我贼心也有了,贼胆也有了,贼没了。”
外祖母大笑起来。她笑得前仰后合,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丫鬟在外头听见了,面面相觑——大小姐今天怎么这么高兴?
高云锦也笑,笑着笑着,两个人的笑声渐渐小了,院子里安静下来,只有风吹过桂花树的声音。
“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高云锦轻轻地说,“我错过了我的青春,现在连想都不好意思想了。”
外祖母看着她。
夕阳的光从水榭的窗棂里漏进来,落在高云锦的脸上。她穿着那件秋香色的褙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坐得端端正正。她的脸上有皱纹了,眼角、嘴角,细细密密的,像瓷器的开片。但她笑起来的样子,跟外祖母在书上看到的那些仕女图里的女子,一模一样。
不,比那些画里的好看。因为画里的人是死的,她是活的。她笑过、哭过、富贵过、落魄过、爱过、遗憾过——但她还是干干净净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干净。没有被抄家磨掉,没有被岁月磨掉,没有被遗憾磨掉。
外祖母忽然想起沈梦笙最后说的那句话——“我只是替自己不值。”高云锦呢?她替自己值不值?她问了。
高云锦想了想。她抬起头看着天边的云,云被夕阳染成了橘红色,一团一团的,像棉花糖。
“值不值?我不知道。但我这辈子,没有对不起谁。这就够了。”
(第三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