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勃摇了摇头,抓起酒杯又灌了一口,用手背擦了擦嘴,“我没见过,奈德把她藏得很深,我其实也很好奇,究竟是什么人竟然能让奈德失态?”
“您没有问过他吗?”
“怎么没有?”劳勃咬了一口鹿肉,“我问过他好几次,可他那张长脸拉得比马还要长,一个字也不肯吐。”
他的眼神因为回忆有点放空,“奈德总觉得自己对不起凯特琳,把那个男孩当成临冬城的耻辱,每次提到都像是踩了钉子。要我说,那才是他这辈子干过最像个带卵子的爷们儿的事!”
劳勃声音很大,说起当年,“二十年前,整座维斯特洛都在烧。
雷加那个银头发的杂种抢走了我的一切。我们在战场上流血,每天晚上闭上眼,你都不知道明天睁眼时自己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在那种时候,去他妈的誓言!去他妈的荣誉!你只想抓住点活着的东西,一个女人,一具热乎乎的□□,去证明你的血还是热的!
我那时候有无数个女人,玉液河边的妓-N、风暴地的农家女。
可奈德不同,他那时候刚为了娶徒利家的闺女发了誓。能让他把婚约当成擦屁股的羊皮纸,那个女人——那一夜的炭火,一定烧得比野火还要猛烈。”
“陛下说得极是。”蓝礼笑容丝滑,“不过当年那场战事结束后,南方的领主们确实私下里笑话了很久。大家都以为北境守护是一尊不会流血、也不会犯错的木头,直到他从南方带回了一个啼哭的婴孩。
凯特琳夫人满心欢喜地在临冬城迎候她成婚不久的丈夫,却先迎来了另一个不知名女人的种。傲慢的徒利家,在那一天尝到了三叉戟河最苦涩的河水,夫人的脸色想必比临冬城的冬雪还要白上三分。
可见北境的狂风再冷,也吹不熄行军帐篷里的炭火,反而把它烧成了临冬城十八年都扑不灭的耻辱。只是可惜了,这团不安分的炭火,最终也只能被送去长城,与那座守夜人的冰块作伴。”
“噢,蓝礼公爵的辞令永远这般体面。”提利昂发出一声轻笑,他挪了挪身子,更加方便自己观察艾莉丝的表情,
艾莉丝能感觉到小恶魔眼中的敏锐,和带着点警惕的恶意,
他说,“——将一场让两个家族痛苦了十八年的背叛,说得像是一首高庭游吟诗人嘴里的情歌。但那位雪诺在长城上,可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污点’,或者一团随时会被风雪吹散的炭火。
他穿着黑衣,寡言少语,站在七百尺高的冰墙上迎着冰刀一样的北风。那副挺直的脊梁骨、冷硬的臭脾气,以及看人时那种恨不得把世界都冻住的眼神,简直是史塔克大人的翻版。
跟他相处的这段时间,我发现这位年轻的黑衣兄弟不仅长得很是俊俏,整个人也很有趣。他心里装着的东西可绝对不比我们少,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