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咯噔一下。
“光明教廷就有意思了,他们从未拥有过使徒,却因为对光明之神的信仰与神明特赐的神遗物,从古延续至今。这也回答了你的问题,如果信仰足够,也是能够形成规模的。不过,随着时局动荡,他们的信仰已经开始减退,再没有圣物,恐怕他们将会失去神迹。”
她笑着指向诺亚。
“就会需要…像你这样的,来为他们擦亮圣物。”她继而转身,“如今的教廷,你别看他们吹的天花乱坠,实则他们之中,一位现役使徒都没有。之所以对外宣称自己有,只不过是为了扩大影响力,顺便稀释使徒的珍贵性,改变人们的认知。当大家以为使徒就是教廷权利的集中者,能够为家族换取更多利益时,使徒的存在,才会更容易浮出水面。”
“他们也不能强迫我…”
“你会跟一群教会的疯子讲道理吗?我的孩子。”她声音渐渐收敛了玩味,严肃起来。
“即使神明不在,但只要有神之圣物,神明的力量依旧能够被人们使用,能够降下神迹。而有了神迹,就会有信仰。光明教廷统治大陆千万载,你以为他们会甘心落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甚至不惜对外宣称神明附身论,立神子以供神降。”
光明之神,传闻他在神战中封印了黑暗之神,从此长眠于世界的某个角落。
木文萨说的话信息量巨大,甚至涉及到教廷的核心秘密,砸得诺亚脑子晕乎乎的。
不知为何,他心脏的抽疼了一下,就像心里缺了一块,空落落的。
他的视线不知不觉望向窗外,天已经黑了,天地一片祥和,多少劳作的百姓得到了这片刻的安宁,这是黑暗的祝福。
但史诗曾经记载,那场毁灭了众神家园的纷争,以黑暗被封印结束。
“如果史诗记载真实的话,封印黑暗之神几乎耗空了整个神国,光明之神想必也是拼尽了所有陷入沉睡,应该不会那么轻易醒来,又怎么会有神降。”
“说得没错,可文明发展不够,愚昧的大多数都不知道这些。表扬你答对了,我有奖励给你。”木文萨赞赏的点点头,她弯腰从桌子底下掏出一只精致的小木盒。
她主动打开,里面是一枚雕刻着羽毛纹路的银戒指。
“这是一枚魔法媒介,你可以戴着它,在你使用魔法时,它会像正常的魔法媒介那样亮起,完美的掩盖你身上的特殊点。上面的羽毛纹是鸦羽,是我猜测你或许会喜欢这样的样式,才特地设计的。当然,如果你想搭配魔杖或者魔法书使用也是可以的,也没人规定只能有一件魔法媒介对吧。”
诺亚并不喜欢鸦羽,也不讨厌,只是觉得那羽毛纹路与自己脖子上金苹果吊坠上所镌刻的有些相似。他疑惑更甚,不敢去接,转而问道,“木文萨小姐,我们今日也是第一次见面,你为何要帮我?”
“不过很遗憾,似乎你并不喜欢这个款式。”木文萨微微笑,语气遗憾又乖张,“预言的钟声很快就会停止轰鸣,可我们还没能够完全将这个时代变成我们所期望的样子,只能有劳你们这些后辈多加费心了,喜欢与否都不重要,我还是希望你能收下。”
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看出自己不喜欢的,诺亚还是偏向于认为她会读心,只是他也不打算拆穿了,刨根问底有时候也没什么好处。
他不爱多问的性格让木文萨十分满意,她身后随意堆放的魔法书开始一本一本自己往书架上赶,连她办公桌上的羽毛笔和纸都自动整理起来。
木文萨打了个哈欠,这是要赶人的节奏。当她打哈欠,伸出手掌挡嘴时,诺亚看见她手指上与盒中那枚相差无几的戒指。
他顿时明白了。
最终,诺亚还是收下了木文萨的好意,他并不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好处,无论是珀尔修斯让他许愿,还是木文萨的帮助,他都觉得对方别有目的。只是相较之下,他被珀尔修斯那双藏着星空的灰色眼睛深深吸引,很多时候容易忽略这个事实罢了。而木文萨,他会想办法在有朝一日报答她。
他临走前,木文萨还告诫道:“记得小心你的教授们,很抱歉我能力有限,所以他们也不全是友好的。”她耸了耸肩,又语气峰回路转,“但是车到山前必有路,对吧。”
诺亚将木文萨送的戒指戴在了右手食指上,他摊开双手,看着手上突然多出来的东西陷入沉思。他之所以选择右手,是因为他觉得左手距离心脏最近的位置,它应该用其他东西来点缀,具体是什么他又说不清楚,决定先留着。
走下环形楼梯时,壁灯的幽蓝火焰似乎在跟着他晃动。
诺瓦阿什的宿舍位于城堡最东边,据说这里是整个学校最先能够看见日出的位置,寓意着希望与美好。
宿舍环境很好,两人寝。双人份的床和书桌,窗户刚好开在两人的床榻中间,灰色锦缎的窗帘严严实实地遮住了明天的日出。
他的室友是迪卢斯·埃克斯利,一名长着热情张扬红发的蓝眼睛男孩,是个贵族。目测非常富有,他最喜欢的东西是各种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涵盖天文地理哲学,就是跟魔法半点关系都没有,各种各样的书摆满了宿舍的书架。
迪卢斯的性格与他本人一样,热情且张扬,总是充满活力,他与诺亚的第一次见面,用一罐来自家乡的火曲奇,差点将诺亚的被子点着。
诺亚行李少,来的时候就几件衣服,行李加起来也只能装满半个箱子,被子若是点着了,那便更什么都没有了。
谁家的曲奇是吃了能喷火的,诺亚也是见识到了。
迪卢斯听闻诺亚提及木文萨小姐,他一拍大腿恍然大悟的说道:“我想起来了,木文萨小姐,已经毕业的前辈们声称她是一名不老不死的强大魔女,还说她会在夜晚拖着巨大的镰刀在校园内走来走去,若是遇到不听话的孩子,就把他关进诺瓦阿什的神秘水牢。”
诺亚听他这么说,继而看向自己手上的戒指,心里突然感觉有点发毛。
“不老不死,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够做到吗?”他问向迪卢斯。
“谁知道呢?没准已经有人突破了魔法的极限,追求到了永生。《会唱歌的骨头与玻璃城堡》的童话你应该也看过,我还带了一本来。国王为了追求永生用女儿性命献祭给诡计之神,最后公主和魔女联手拯救了国家的故事。”
他故作神秘,靠近诺亚,四处检查确定隔墙无耳才贼兮兮的说,“我还听过一个说法,有人说这根本不是童话,而是真实事件。伊洛温女王大家都知道,她结束了魔法不被认可的黑暗时代,迁都诺瓦,才有了如今的艾瑞迪亚。可关于她的大部分过往,史诗都没有记载。据说就是因为这则童话的国王是她的父亲,这是一桩匪夷所思的皇室丑闻,才连同女王的功绩一起被剔除了。”
诺亚将信将疑的说,“可是童话中的国王,也没能获得永生。”
“没错。”迪卢斯又吃了一块火曲奇,说话说到一半嘴里喷出火焰和浓烟,他自己还被呛了一下,喝了口水才缓过来,继续说道:“可我觉得永生也没什么好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安静的生老病死,我认为这是死神的祝福。”
熄灯后,诺亚借着月色再次翻阅那本童话。书是迪卢斯的,他拿来了。
从前从前,会唱歌的骨头居住在一座透明的玻璃城堡,它的塔尖在月光下像冰一样闪烁。
有一天,骨头想要出去走走,于是她跟城堡说。“我的温暖壁炉,我的好眠港湾,我想要出去看看,在海的那一头有什么,是展翅的巨龙,还是英勇的王子。”【2】
城堡却说,“我的小安吉拉,我的琉璃瓦,你要去海的那头,他有风暴,他有迷雾,让你的船迷失,你最好还是不要有离开的想法,只有我才能给你温暖和爱。”
“那好吧,我以后再想。”
秋去春来,骨头学会了唱歌,她站在窗户边上唱歌,两只南归的大雁停下歇脚,他们停在骨头前面的枯树上。骨头问他们,“海的那边有什么,是风暴,是迷雾,还是巨龙。”
大雁说,“你再给我们唱一首歌,我们就告诉你,我们要听国王和他三个女儿的歌谣,你的声音那么好听,唱起来一定很甜蜜。”
小骷髅犯了难,她并不会唱这个。“可我并不会唱这首歌,能不能教教我。”
“听好了,我只教一遍。”
大雁说,“长脸的国王,长脸的国王,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做王后,还有三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儿。长脸的国王,长脸的国王,他已经拥有的幸福的家庭,但是他还想要得到永生,所以他向诡计之神的黑盒子许愿……”
骨头跟着他唱,“长脸的国王……”她越唱越难过,可是她只是一具骷髅,哭不出眼泪,也没有心。
“你唱得很好,小骨头,我决定告诉你海的那边有什么?”大雁听了她的歌声,心满意足的说,“海的那边,可比城堡说的有意思多了。有不结冰的海,有会发光的花,还有…能让骨头长出温度的东西。”
“能让骨头长出温度的东西,是什么?”骨头问。
另一只大雁的声音洪亮磅礴如史诗,“国王的三个女儿,一个长出了魔鬼的羊蹄,一个脑袋变成了羊头,还有一个被埋在玻璃色的水晶骷髅树下。长出羊蹄的公主求助远道而来的魔女,愿以灵魂交换,请求她的帮助。魔女只是挥挥手,就将脑袋变成羊头的公主复原,将埋在水晶树下的骨头挖出,还为被打成女巫的王后平反。魔女带走了魔盒,公主留下了灵魂,海晏河清,当最后一缕阳光照在骨头上时,她变回了公主,这就是爱与温暖。”
骨头又问,“那么我呢,我也能变成公主吗?”
……
她变回了公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