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既明很听话的点了点头,见欢又嘱咐了些话,两人又东拉西扯聊起了近况。
那厢云暮做好了饭,等见欢不来,只好来这边寻。刚一进屋,就看到见欢和一个男子甚是熟稔的样子,他本能的警觉起来。
见欢见他来,歉然道:“是来找我吃饭吗,来了一个朋友,许久未见有些忘了时间。”
又介绍两人道:“这位是连既明连公子,我在楚水城结识的朋友,云暮,我兄长,也是一位大夫。”
两人见了礼,连既明开口道:“不知耽误了二位用膳,失礼了。”
见欢刚想摆摆手说无妨,云暮先露出一个笑来,说道:“无妨,既然是见欢的朋友,那自然也是我的朋友。不过见欢方才说,你们是在楚水城结识的,我们已经离开楚水城数载,又在此处遇到还真是有缘分。”
这话带了点机锋,连既明恍若没听出一样,温和笑道:“本来被这失眠一症搅扰得不行,听闻云氏医馆美名而来,如今倒要感谢它让我再次见到故友了。”
云暮故作惊讶:“失眠可不是小事,见欢这丫头医术还需历练,不如让我为连公子诊治一番,也好安心。”
见欢不懂云暮的弯弯绕绕,听到他在朋友面前质疑自己的医术,差点拍案而起,就听连既明道:“我相信见欢姑娘,她的医术很好。不过既然云公子盛情,连某不敢辜负。”
说完他坐下把腕子放在了脉枕上,云暮挂着笑,伸出手搭在了他的脉搏上,暗自里却用了灵力探查起来。
片刻后,云暮稍稍松了口气,连既明确是常人,只是直觉告诉他要谨慎。
“没什么大碍,让见欢开些安神的药便好。”
连既明理好袖子,云暮恢复了正常,邀请他一同用饭,他也未推脱。云暮从不端着什么用饭时要缄口的礼仪,同他攀谈起来,说到各地风物,两人均是见多识广,一顿饭吃的不亦乐乎。饭用完之际,云暮还有些意犹未尽,内心感叹相见恨晚。
见欢对于云暮这副行径十分无语,留他一人收拾碗筷,自己带着连既明去医馆抓药去了。
这厢按照每次的剂量包好了药,用绳子仔细地缠了,再用布一起裹好,见欢把颇有重量的布包放进连既明怀里,后者则在抓药的过程中一直笑意盈盈地看着她。
见欢叫他早饭后煎服,又问他有没有煎药的器具,连既明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刚来千渡不久,还未来得及置办。
偏生见欢是个同情心泛滥的性子,也不知怎的就觉得他独自一人可怜,教他如果愿意也可以来医馆煎药服用。
此举倒是正合连既明心意,于是他很快应承下来,又把怀里的布包找了一个空闲的药柜安放起来。来医馆的病人渐渐多了起来,连既明同见欢说好明天过来后,就离开了。
阳光正暖,碧空上飘着几朵云,微风拂面,走在路上连既明忽然生出惬意的感觉。他这般容色的公子,很容易招来别人的目光,尤其是他现在不自觉地噙着一抹笑,让见到他的人觉得天气都暖了三分。
这抹笑意一直持续到他走到家门口,踏入院子,他的笑容立时消失地一干二净,一双桃花眼好似浸了霜,他沉声道:“出来。”
一团黑气蓦地涌出,片刻后,黑气消散,一身劲装的黑衣人向他恭敬地行了个礼:“主人。”
连既明朝黑衣人走近了几步:“我不是说过,不要叫我主人,也不用跟从吗?”
黑衣人闻言抬起头,稚嫩清秀的脸上浮现出困惑:“您救了我,就是我的主人,我会听命于您。”
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年死前生活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倒不是什么金枝玉叶的贵人,他以“补品”的身份存在着,日日割血入药,腕子上纵横交错着疤痕,几月前因失血过多死去,魂魄游荡到赤水险些被小鬼吃掉,幸好被连既明所救。
一般人死后成魔都是因为心有怨念,而他成魔的原因说起来好笑,是为了报恩的。
他三岁就被养在皇宫,像一个物件一样生活,对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毫无印象,听宫人交谈,他们一族生来就是皇族的补药,这是他的命运。
如果一个人生来被当做一棵树,渐渐地他也就觉得自己是一棵树了,少年也是如此。他在懵懂的年纪就按照旁人赋予他的身份活着,没有名字,也不懂什么是命运,只是就这样活着,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什么是恨,疼痛也习以为常。被救下之后,又全意把自己当做连既明的所有物,对他而言,这样才是合乎情理理所应当。
当日救了这个少年之后,连既明以为他自会去投胎转世,便没有管他了,结果几日之后,少年带着一团魔气出现在连既明面前,张口听命闭口主人,连既明告诉他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少年懵懂地点点头,仍然不远不近地跟着他。
连既明很少有无可奈何的时候,此番心知自己说什么也没用,索性由着他。
“你可以留下,只是不要叫我主人了,叫我公子就好。你叫什么名字?”
听到可以留下少年的眼睛一亮,又被问及名字,摇摇头道:“没有名字。”
连既明的目光落在院子里的那口水井,似是想起了很久远的往事,静立良久,方才开口:“你今后,就叫桑榆。”
说完后,也没去看少年,踱步进了屋中。
只留恍若新生的少年如梦般喃喃:
“桑榆,桑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