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的会面结束后,林知夏和沈时宴之间的联系,从云端的偶然相遇,变成了大学城与剧组之间的频繁互动。两个人的交集变成了一种完全专业化、高度克制的合作关系。
林知夏没有选择用微信,他们的交流通过电子邮件和沈时宴助理萧然的加密专线进行。
每天晚上十点之后,是沈时宴为数不多的空闲时间,也是林知夏向他征求意见、确认条款细节的工作窗口。
那份由家族法务团队起草的《演员经纪与项目合作主协议》,厚达七十页,每一条都充斥着对沈时宴个体权利的挤压和对家族利益的绝对保护。它是一份完美的“显失公平”合同范本。
在宿舍,姜雨去上专业课后,林知夏将桌面上所有的专业书籍摊开。法律、金融、劳动保障,甚至是娱乐行业内部的惯例,都被她一一列出。
她打开电脑,屏幕上,是她开始起草的《关于〈主协议〉不公平条款的法律意见书》的文档,代号:“规则之锚”。
林知夏的策略,并非是简单地否定合同,而是运用合同对等原则,为沈时宴争取独立的商业主体地位。她要用规则,来对抗不合理的规则。
她盯着第三十八条,关于“艺人个人责任”的界定。
原条款: “如因乙方(沈时宴)个人健康、形象管理或任何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的档期延误、宣传受损或项目停滞,乙方需向甲方(家族公司)支付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作为违约金。”
“非甲方主观原因……”林知夏轻声念着,手指敲击着键盘。这条款的恶意在于,它将不可抗力、突发疾病、甚至某些因工作强度过大导致的健康问题,都划入了艺人的“个人责任”,剥夺了艺人作为劳动者应有的保障权。
她开始起草反制条款:
建议条款:“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甲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乙方享有与工作强度匹配的最低休息时间保障(如每工作日不少于连续八小时)、高风险场景的保险额度,以及定期体检的费用承担方。
如甲方未能履行上述保障义务,且乙方因此出现健康问题导致停工,则不适用本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违约金约定。”
她将“人身依附性”的关键,从钱转移到了人。只有保证了沈时宴作为独立个体的生存权和休息权,这份合同才能回归到商业对等的范畴。
当晚十点半,林知夏将初步整理的五条核心条款,发给了萧然。
邮件主题:“规则之锚”——第一阶段(独立条款设计)
正文:“萧先生,附件是针对第三十八条等五处核心条款的反制建议。请转交给沈时宴。请务必让他关注‘休息时间保障’、‘风险分摊界定’两处。这是构建其独立主体地位的基石。”
远在三百公里外的剧组。
夜深了,片场灯火通明。沈时宴刚拍完一场耗费体力的武戏,浑身是汗。
“沈哥,林小姐的邮件来了。”萧然递上手机,同时递上了冰水和毛巾。
沈时宴顾不上擦汗,接过手机。他点开邮件,快速扫过那份措辞严谨、逻辑缜密的“建议条款”。
当看到“每工作日不少于连续八小时”时,他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意。
“八小时连续休息……”他自言自语,剧组里谁能做到?他已经连续工作了三十个小时,中间只靠零碎的休息补觉。
“林小姐的条款太理想化了,沈哥。”萧然在一旁轻声提醒,“顾导那边不会接受这种标准的。他们甚至认为你连轴转是一种敬业。”
沈时宴没有反驳。他太了解他的父亲。在父亲的字典里,明星是工具,是产品,只有不断榨取价值,才对得起“顾家”这个姓氏。
但他看到了条款中,隐藏的原则。
“她不是要让他们接受。”沈时宴将手机还给萧然,眼神却亮了起来,语气也不在像往常一样平淡,而是充满了赞赏与战意,“她是告诉我,规则是可以被协商的,而我的独立,必须从保障我的基本人权开始。”
他拿起毛巾擦汗,对着萧然道:“让她把合同里所有关于‘不可抗力’和‘免责’的条款,都提炼出来。我要知道,他们把多少本该公司承担的风险,都扔给了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