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越醒来时已是凌晨五点多,窗外夜色依旧深沉。她赤脚走到落地窗前,凝视着连绵不绝的雨丝。
又是雨天。
她努力的回想,想记起姥姥姥爷模样,却发现早已忘记。她记得他们相处的某些片段,说过的某句话,可是却忘记了他们的模样,只有模模糊糊的轮廓在记忆的长河里摇啊摇。
生物书上说,身体的细胞每天都在不断死亡与新生,那么记忆是否也在一次次被重置?
那些痛苦、悲伤,抑或快乐、欢愉,终将被时间风化。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
明越将额头抵在冰凉的玻璃上,一种难以名状的虚无感从脚背蔓延而上,沿着小腿攀爬,仿佛要将她彻底吞噬。
八点半,纪宁准时来敲门,电梯里,明越注意到他眼底的倦色:“昨晚没睡好?”
“嗯。”
她的目光掠过电梯镜面里的周兮沛,纪宁轻声解释:“荣阿姨的安排。”
“我妈的安排向来周到。”
纪宁嘴角泛起一丝苦笑。真是世事无常,本以为明越和沈曜的关系已近尾声,她与自己的关系正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可一场突如其来的离别,又将他们紧紧捆绑。
三人各怀心事地用完早餐,楼下司机已等候多时。按照D城的习俗,葬礼需停灵三日,明越到达时没见到沈曜,孙绍芬说他刚去休息,明越点点头,顺从地在旁坐下。
纪宁和周兮沛陪在她身侧,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聊天的、嗑瓜子的、打牌的,一场葬礼将平日难得一聚的亲眷聚在一起,忙碌中反倒冲淡了悲伤。
“这种习俗倒也不错。”纪宁若有所思,“老人家想必也欣慰,能看到这么多亲人朋友相聚。”
“是啊,生活总要继续。”明越托着腮,“今天我想努力记起姥姥姥爷的样子,却发现已经记不清了。”
“遗忘是种本能,身体在保护我们,好让我们能一直勇敢地往前走。”
明越忽然来了点兴致,“纪宁,你说死亡对人而言是奖励还是惩罚?”
纪宁沉吟片刻,温柔笑道:“奖励。”
“不应该是惩罚吗?它带走我们所爱的人,也带走我们的生命,什么都不留下。”
“死亡就应该是生命的终章。正因知道自己终将失去,才会懂得珍惜;知道终要离别,才更懂得去爱。”
“永生会让人失去欲望。”见她听得认真,他补充道:“我猜的,毕竟没有人会永生。”
“那你可猜错了。”明越的心情轻松了些,“神仙就是永生,他们不仅爱谈恋爱,还追求三界最强,比如什么第一上古尊神,第一魔尊,这还叫没有欲望吗?”
纪宁被她这话逗笑了,“所以我做不了神仙,只能当一个普通人。”
周兮沛听着他们的对话默默吐槽:你们还叫普通人的话,我们这种算什么?骡子吗?你们都在探讨哲学问题了,我们还在思考生存问题。
她抬眼望向纪宁,他的眉眼深邃,是锋利硬挺的线条,却总戴着一副眼镜,而且说话也是温温柔柔,让人不自觉地忽略掉他五官的攻击性。她一时看得有些呆住了,不得不承认,他认真的模样确实很迷人。
纪宁感受到她的目光,随意地望了过来,正好对上周兮沛的眼神,周兮沛讪讪笑了两声。
这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语气殷勤 :“你就是沈曜的女朋友吧?”
“嗯。”明越没有起身,只礼貌地应了一句。
男人自来熟地搬了一把椅子坐下,“你们是A市本地人吗?A市好啊。我年轻时在那边工作过。”他拢了拢夹克,又自我介绍道:“我是沈曜的叔叔。”
“叔叔好。”明越淡淡地回了一句。
男人又转向纪宁,“这位老板贵姓?”他热情地伸出手。
纪宁也伸手和他握了一下,“免贵姓纪,客气了。”
“纪老板是做哪一行的?”
“在一家小事务所工作,叫我纪宁就好。”
“纪老板一表人才,年轻有为啊。”男人继续奉承:“以后小曜和越越两人结婚,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纪宁微微蹙眉,没有接话。
“我在D城做点小生意。”男人昨天就看见他们的车子,他可不是个傻子,一个小事务所的人能坐得起这样的车子?沈曜这娃儿,真是福气好勒!找了一个A城千金。
“等老人家的后事办完,我请你们吃个饭,多联络联络感情嘛。”
“您太客气了,下次一定。”纪宁略带歉意,“老板催了好几个电话,急着让我回去加班。”
“年轻人忙点是好事!”男人又转向明越,“小曜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就乖又聪明,我早就说这孩子将来肯定有出息。”
明越浅浅一笑。
“小越,听你沈叔叔说你们家也是做生意的?具体做哪行?我在A市也认识不少人,说不定还打过交道呢。”
“一点小生意。”明越不欲多言。
“都是做小生意嘛。”男人笑着打了个哈哈。这时孙绍芬走了过来,男人起身和她打招呼,“孙姐,你以后有福享啊。”
孙绍芬略微点头,随后问明越,“小越,你要不要吃点什么?”
明越摆手说不用。
“好,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阿姨。”她又看向男人,“志刚,你去帮帮忙吧。”男人应声离去。
随后又陆续有人来与明越搭话,话里话外都在打听她的来历和家世。
明越用同一套说辞应付过去。孙绍芬这边也不得清闲,既要操持葬礼,又要应付各路亲戚对这位未来儿媳的好奇。
沈曜当初也只是说明越父母是做生意的,具体他从没说过,那时候她没觉得有什么,做生意的多的去了,自己儿子也不差。
可自从昨天明越哥哥到场后,孙绍芬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一些不同。
有年轻晚辈告诉她,明越的嫂子,背的包都是五六万一个!孙绍芬哪里认识那些包,前年明越过来,她只觉得这女娃又高又漂亮,和儿子感情又好,哪关注这些?
她不由得叹叹气,继续忙碌起来。沈志刚凑到孙绍芬身边,他是沈曜的一位远方表叔,平时走动虽然不多,有什么还是会联系,他神秘兮兮地说道:“孙姐,你和良哥养了个好儿子。”
孙绍芬没理会他的调侃,边收拾桌子边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
“你这儿媳妇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身。以后你们就等着享清福吧,还忙活什么?沈曜娶了她,什么都有了。”
孙绍芬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我是真心话。我那两个儿子,还得给他们买房买车才能娶上媳妇,你看我这头发,全是操心白的。”
“下次亲家要是过来,帮我牵个线?万一他们家还有什么姐姐妹妹呢?”
孙绍芬把抹布一丢,“你把我当啥啊,豆豆和她是自由恋爱,不管怎么样,我做父母的只真心希望他们好,我给你牵什么线?”
“我的嫂子,你误会我了,得得,是我犯浑了。”沈志刚赶紧拿过抹布开始擦桌子,“我也是真心疼沈曜的,看着他越来越好,我为他高兴嘛。”
“只是想到他一个人在A市,没个亲戚找照应,万一将来有个什么矛盾误会,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孙绍芬沉默下来,沈曜确实说过,毕业后准备留在A市,他说:“爸妈,到时候我把你们也接来过。”
沈庆良当时开玩笑:“那得把我和你妈的棺材本都掏空喽。”
沈曜拿出手机:“爸妈,我有钱。”
孙绍芬被他银行卡里的数字吓了一跳:“沈曜,你干什么了?”
“做了一个游戏,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