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妈妈走进看守所以后,我这个做女儿的,就没睡过一夜安稳的觉。
时光飞逝,而妈妈在看守所里却是度日如年,她老人家每天煎熬着、期盼着......
我这个做女儿的,为了妈妈能活下来,能做到的只是每两三天为妈妈存入一百元钱,我为妈妈请了律师,并多次把弟弟妹妹召集到一起,但还是无济于事,正在我流泪期盼的时候,刑警队通知我们:妈妈经司法鉴定是间歇性的精神病,小脑萎缩,而且又有一定的情节,经被害人家属同意,立即把妈妈释放,妈妈在看守所住了19天,马上就要出来了,我听到了这个消息,又高兴又害怕,我又一次把两个妹妹一个弟弟找到我家里,商讨妈妈住在哪里的事儿,由于三妹妹和老弟赡养继父,这样赡养老母亲的任务自然落在我和二妹妹的身上,二妹妹的两个儿子当时还没有成家,我主动提出把妈妈接到我家。
2003年1月13日,看守所通知我去接妈妈,我心情十分激动,可是把妈妈接回家还没来得及和爱人商量,面对这一消息,我急得心忙手乱,害怕爱人不接受这个让人害怕的精神病老人,我硬着头皮红着脸和爱人商量,没想到爱人二话没说,一口答应了。
“疯老人也得赡养啊!”爱人慢条斯理地说。
这时小陈旭已经八岁了,他也听懂了大人的话,他用两只小手捂着耳朵大叫着:“妈妈!姥姥打人我害怕!”
我和爱人一起哄好孩子,爱人领着小儿子,我早已把接妈妈的车安排好了,我们三口人乘车很快来到了看守所,所长把我们先叫到值班室,热情而又严肃的对我们说:“这回一定不能让老人单独生活,必须有人监管,最好把老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得不想让妈妈去那里!毫不犹豫的告诉所长:“我看管妈妈,让她住在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