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肯肯在台北出版过两本书,一张唱片,演过一次或两次的电视剧。
男子一枚,却以美貌著称。
有那么一段时间,很是媒体乐于追逐的人物。
肯肯很早就入了加拿大籍,有次回家过耶诞前,到纽约来疯上一阵。
临出发的前一个晚上,有觉不好好睡,三更半夜打电话挖我陪他去逛第五大道。
直接约在第凡内珠宝店门口,认识他的人都晓得,其实并不唐突。
连下了几天的大雪,那一夜,雪霁,天晴,只落得个茫茫大街真干净。
远远看他皮草裹身,顶上一个白得发亮的圆帽子,也是毛绒绒的。
走近看他,还真是华丽不可方物,幸亏早有心理准备,没有被吓到。
『你看,人一到了纽约,马上就变漂亮啦!』他隔着距离就喊。
我低头看看自己穿到快褪色的鹅毛衣,猜想指的应该不包括我。
『你看…』他还兴致高昂地在「你看,你看」,『我站在这橱窗前面,像不像奥黛莉赫本?几十年来,再也没有谁能美得过她了。』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样接,不清楚他在赞美赫本,还是他自己。
只好陪着傻笑。
他是锦衣玉食长大的,隔着玻璃,对里头的当季设计如数家珍。
我听得好生羡慕,觉得有一个这样的朋友,真是一件很骄傲的事。
幸亏当时还不流行『喜欢吗?我买给你。』那样的广告词,我跟他几年来也没有任何「可能来电」的嫌疑,否则那个等级的价位,是会倾家荡产,要人命的。
他瑟缩在华服中,流连不舍。
四十年前赫本演的是生意不好的应召女郎,每天站在这里,吃她的早餐,幻想人生因此能够更美好一点。
二十一世纪初的某个东方男子,不愁衣穿,却也来纵容自己想象中的奢侈。
『亲爱的,要不要帮你拍下来带走?』我开始冻得哆嗦,没有掩饰自己的不耐烦。
『好啦好啦!就这么点耐性…』
然后,他孩子似地蹦跳着,拉着我一路往中央公园的方向去。
天寒地冻里,倒真有一种跨越性别的童稚可爱。
他在一些名牌旗鉴店前品头论足,午夜三点,空旷的大城,一个物欲无罪的异乡人。
然后,我们在华纳旗舰店附近的街角停了下来,从大楼排气孔源源冒出的暖气口,两个用肮脏旧外套蒙头盖脑包着的流浪汉,就那样蜷成一团地,睡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