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恰好穿过巷口稀疏的梧桐叶,落下一片跳跃的光斑,正正地笼罩在沈厌身上。他那身天青色的布衣仿佛被镀上了一层流动的金边,连额前散落的几缕碎发都泛着柔和的光晕,煞是好看!
他微微低头,吹着碗里的热气,纤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淡淡的阴影,鼻梁挺直,唇色是天然健康的红润。周遭的嘈杂仿佛在这一刻被无形的屏障隔绝开去。
只剩下这安静吃馄饨的少年,美得不像凡尘俗世里的人。
同桌的两个脚夫忘了咀嚼,端着碗,眼睛发直。
旁边卖菜的大婶挎着半篮子菜,脚步定在原地,菜叶子掉了两片也浑然不觉。
连对面茶摊上正唾沫横飞讲着荤段子的几个闲汉,声音也戛然而止,目光齐刷刷地被吸引过来。
沈厌浑然不觉自己成了焦点,或者说,他习惯了这种聚焦。
他专注于碗里的食物,动作却带着一种刻意为之的优雅。
仿佛在向所有人宣告:看,爷吃个馄饨都这么有派头!
一碗下肚,暖意融融。
沈厌放下筷子,满足地轻轻吁了口气。
他伸手探入怀中凌战给的那个沉甸甸的粗布钱袋——
里面装着他这个月的零花,娘子掌管着镇上生意红火的“靠山雪云棉工坊”和日进斗金的成衣铺子“云裳记”,这点铜板对她来说九牛一毛,但对现在的沈厌而言,就是他在外头“行走”的底气。
他摸出一大把铜钱,也没细数,随手便抓了一把放在油腻腻的小木桌上。
发出“哗啦”一阵脆响。
阳光下,黄澄澄的铜钱格外显眼,足有二三十文。
“老丈,馄饨甚好。不用找了。”
沈厌的声音清越,不大,却清晰地盖过了周围的市声,带着一种挥洒自如的豪气。
那老丈正低头擦着锅沿,闻言随意地瞥了一眼桌上,待看清那堆铜钱,擦布“啪嗒”一声掉进了锅里。他猛地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瞪得溜圆,死死盯着那堆钱,嘴巴哆嗦着,脸上的皱纹都因极度的惊讶而舒展开来。
他看看钱,又看看沈厌那张平静中带着点小得意的脸,再看看钱,如此反复几次——
仿佛无法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
一碗十文的馄饨,竟给了将近三倍的赏钱!这手面,阔气!
“贵…贵人!贵人厚赏啊!”
一声带着惊喜的、洪亮的嘶吼猛地从老丈喉咙里爆发出来,震得整条巷子都安静了一瞬。
他朝着沈厌的方向深深作揖,脸上笑开了花。
“谢贵人!谢贵人赏!小老儿…小老儿……”
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只知道一个劲地道谢。
这一嗓子,彻底将南市这一角的目光全数吸引了过来。
所有人都看清了:那张油腻木桌上,赫然放着一小堆黄澄澄的铜钱!而打赏的,竟是那个方才安静吃馄饨、美得不像话、出手又如此阔绰的少年郎!
“嚯!好阔气!一碗馄饨给这么多?这是‘云裳记’沈当家的吧?”
“老天爷!靠山雪云棉工坊的东家!怪不得!出手真大方!”
“生得这般好模样,心肠也这般好!凌掌柜有福气啊!”
“快看快看!就是他!方才在书院门口就瞧见了,神仙似的!‘云裳记’的衣裳,可抢手了!”
议论声、惊叹声瞬间沸腾。
目光如同实质的探照灯,将沈厌牢牢锁在中心。
惊诧、羡慕、好奇…种种情绪交织。
沈厌的名字和“靠山雪云棉工坊”、“云裳记”紧紧连在了一起,这让他心头那股被捧着的得意感瞬间膨胀到了顶点。他享受着这万众瞩目的感觉,嘴角几乎要压不住地上扬。
他下意识地想避开那些灼热的目光。
刚想起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瞥见馄饨摊不远处,一棵老槐树下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正是他家那位面色红润的老道——玄尘子!
老道穿着一件浆洗得发白的青灰色道袍,袖口宽大。
此刻,他一手端着一碗刚出锅的馄饨,正吹着气,另一只手笼在袖中,脸上带着满足的馋相。
他那双精光内敛的眼睛,此刻正一瞬不瞬地落在沈厌身上,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探究,还有一种…仿佛看透了什么把戏般的、按捺不住的兴味。
他就那样站着,一边吸溜着馄饨,一边看着沈厌,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看热闹的笑意。
沈厌的目光与他对上。
玄尘子非但不避,反而微微颔首,唇边的笑意加深了些许,眼神里的兴味更浓了。
带着一种洞悉一切的了然。
这目光让沈厌心头掠过一丝极其细微的异样,像被一根极细的针挑了一下,转瞬即逝。然而,被众人如此热切地仰望、被自家这位向来神叨叨的老道如此“另眼相看”的感觉,却像温热的蜜糖,悄无声息地浸润了他心底那点懵懂的不安,迅速膨胀成一种前所未有的、飘飘然的得意。
他挺直了脊背,对着激动作揖的老丈随意摆了摆手,算作回应。
然后,在那无数道目光的聚焦下,他转过身,步履从容,甚至带着一丝刻意为之的矜持和风流,朝着书院的方向走去。阳光在他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每一步,都仿佛踏在云端。
玄尘子看着他的背影,笑眯眯地又吸溜了一个馄饨,眼神玩味地摇了摇头。
接下来的几日,沈厌彻底成了青麓书院蒙学和南市馄饨摊的绝对核心。
在蒙学,他几乎无需开口。
只要他在场,喧闹便会自动平息。他的书案永远纤尘不染,笔墨纸砚总有人(主要是王福)殷勤备至地替他摆放得整整齐齐。孟夫子提问时,目光落在他身上,语气会不自觉地放柔,哪怕他答得驴唇不对嘴,但蒙学内容简单,他还是能蒙对的。
夫子也能捻着胡子,挤出几句“沈同窗见解新奇”之类的评语。
引得周围小同窗一阵心照不宣的、带着崇拜的附和低笑。
下学铃声一响,他身边立刻会围拢起一圈小脑袋。
王福依旧是那个最忠实的“拥趸”,绞尽脑汁地找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来搭话。
比如:“沈大哥你衣服真好看”、“沈大哥你走路真好看”。
那个得了兼毫笔的瘦高个同窗,则成了沈厌的“义务书童”,抢着帮他收拾书本。
连着一位穿着宝蓝锦袍的小胖子,也时不时凑过来,递上一块家里带来的精致糕点,说是“请沈大哥尝尝”。
沈厌享受着这一切,仿佛自己天生就该是人群的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