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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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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人!”小李热情的朝他挥手,“早!”

“李,早.......”

“!???”

“你一定要这个样子吗?昨天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啊!天啊......”鸣人抚着额头,脚步明显迟疑了下来,“太显眼了......我有点受不住。”

李额头上系着一条布,上面写着“努力”,穿着紧身绿色连体衣,连发型都从麻花辫剪成了瓜盖头。

“你之前的发型明明挺好的,为什么剪成这样?昨天不是还穿着常服吗?”鸣人微叹了口气,好难以直视......

他对外示意了下,两人早就热过身,离开居民区,朝村边缘跑去。

“为了学习凯老师!鸣人,我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定要成为优秀的忍者!”李很开朗,“长发什么的,太麻烦了啦,凯老师说的对,长发只会影响我修炼,忍者不需要这种没用的东西。”

鸣人:......深有同感。

他也不想要长发,但李的发型也真的太一言难尽。

两人跳上树干,在树枝间跳跃奔跑,不仅锻炼速度体能,还考验判断力,要是跌下去或者踩中脆弱的枝干,就会落后。

李的速度很快,鸣人发现他的体能很不错。每次的跳跃奔跑都能看见他腿上鼓张的肌肉线条,也确实没有放水,很认真。

跟李比起来,他之前每天的早起跑步只能说是单纯提升耐力和身体素质了,没有逼自己到最狠的程度,跟李为了梦想努力修炼的坚定相比,差了不少啊。

如果不够狠,怎么能在追杀时跑掉?

有比较才更有动力,知道自己的不足也要随时调整。

鸣人提振作气,那就刚好在训练中试试查克拉对手脚的增幅效果吧!

适量的查克拉凝聚脚底,在下一次踩中枝干时猛的爆发,让他直接连跃三棵大树,蹬在一枝比一枝高的树干上,又快又准,呈抛物线飞向空中。

鸣人再次轻踩脚下柔软的分枝,竟然直接飞到树顶,冲到天上,林海一望无际,视野广阔,天空触手可及,他在稍软的树顶跑了起来,起起伏伏。

鸣人声音从上方传来:“我先走一步啦!李。”

下面的李被他甩在身后。

“嗯?!突然加速?”李看见上方飞走的鸣人,十分振奋,紧追不舍,“别想超过我!”

“果然,就是要这样才对,鸣人,虽然你刚修炼不久,但我没有感觉错,你十分有潜力,又这么努力,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我来了——!哦呜~呼~~”李的声音在森林中回荡,飘得很远。

“不要像猴子一样喊那么大声啊!太尴尬了!”

“这种小事就不要在意了啦,我太兴奋啦!”

......

五圈结束。

“你输了哟,鸣人。”李双手叉腰,爽朗一笑,带着鼓励的语气问他,“明天继续?”

“我还是不会放水的!”

“不行,明天周六,我要做别的事了,下周再一起吧。输就输了呗,随你,我不在乎。”鸣人耸了下肩,几圈下来,他已经了解到李的胜负欲特别强,还会在路上用各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小目标作为阶段性胜利,什么在树叶落地前要跑出五百米,在鸣人下一次踩在地面时要超过他。

与其说李的胜负心强,更不如说是抓紧一切机会并拼尽全力想变得优秀的欲望。

大概因为李只有体术这一条路能走了吧,能实现他成为优秀忍者的抱负。

对鸣人而言最重要的是忍术研发和逃生方案,以及实战经验。有了李,跟他对练,以后在体术上也会进步更快一些,还是得把忍术同时用上,效果会更好。

鸣人思索着,他脑袋热的冒烟,脸部通红,双手撑着膝盖,抬肘看了下手表,比平常的训练少了四十分钟,速度提升了,也超级累,一直大喘气。

“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去,李?”

“我要去做负重训练了,早上的训练算是开胃菜,今天一天还能做很多训练呢,你呢?”

“我要去打猎。”鸣人撑起身子,抹了把脸,甩掉手心汗水。

“唔?打猎?”

“可以加餐吃肉嘛,”鸣人笑了笑,他不想拿过去的经历卖惨,“那下周见?”

李点点头,若有所思,“真厉害啊~,还有这种方法,训练结束后也确实应该吃好,我怎么没想到呢,有空一起去吧?”

“还是不了,我习惯单人打猎惯了,不过你可以自己去试试,还挺有意思。”鸣人摇头拒绝,他打猎时会根据猎物的危险程度来判断是否需要以伤换伤,通常猎完一场,伤口已经愈合,不适合让人看见,愈合的能力他要当底牌用的。

“好吧,那我们下周见!拜拜~”

“拜拜。”

分别后,鸣人急速奔向死亡森林,他前段时间在西侧发现了一个新来的小型野鹿群,有二十多只,今天去猎几头小的,梅花鹿全身是宝,鹿血鹿肾鹿茸都能去村子里卖钱,比猪肉狼肉更好出掉,饭店和商铺都需要。

......

“欻——叱——”

噗滋噗滋的割肉声响起,得益于日益熟练的打猎技巧让他不会空手而归,所以解剖技能的熟练度也直线上涨。

他把几头鹿的鹿皮顺着肚中心完整的剥了下来,之前问过皮货铺的要怎么割会更好,捉鹿时也就保留了鹿皮的完整性,碎脑而亡,外面的皮还是完好的,这样可以卖出一个更好的价钱。

鹿心鹿肾鹿鞭给单独放在盆里,出给药店,保留半扇鹿身和鹿下水,他自己吃。

留了两张皮请皮货铺鞣制,暑假过完就是秋天了,这里四季分明,很快就会凉爽起来,等再冷一些,刚好用上。

其实在森林里住着也挺好的,除了用电用水不方便,没有冰箱空调,每天都很清净,早起锻炼,定期捕猎、上学,不用再感受邻居的恶意,有点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了。

要不,等到冬天,回村的事再考虑考虑。

他把所有东西打包好,背在身上,朝村中走去,远远看过去就像一个大包袱下面长了两条细腿。

穿越大半个木叶,来到饭店,鹿货值钱,后厨跟他熟识,价格挺公道的,最近这段时间都在这里出货。

“哟,是鸣人啊,这次你带的货可真不少。”小工喊来厨师长,两人一起帮忙卸货,放在秤上称。

“不错嘛,很新鲜,还热着呢。”厨师长仔细检查,翻看肉的纹理。

“刚杀完就送来了,老价钱?”鸣人借他们的水龙头洗了下手。

“老价钱,不过下次你可要把鞭和肾留给我,我们新上了滋补菜品,那可是好东西,客人喜欢着呢,不要出给药铺了,下次还是这么新鲜的鞭肾,我们就比常价高一点收,怎么样?”

“行,那下次打了我给你留着。”

算好账,鸣人的荷包鼓了,将近三万两,他带着剩余的两张鹿皮从后门离开,去了皮货店请老板帮忙鞣制,痛失一个月生活费,还是打折后的。

两个月后就能拿到手,鸣人开开心心回家。

嗯?有人跟踪?是想打劫吗。

走过街区,一直到村子边缘,身后的人紧追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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